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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的交往,韦皓从来没有这种情形,顶多发发脾气,吵几声,事过境迁也就算了。像今天连续发生这么久闷气的情形,真是绝无仅有。 “你怎么了?韦皓!”坐在汽车最后排,之颖问。 “没什么!”韦皓粗声粗气的。谁会相信? “没什么的话就别这副怪样子,”之颖忍住笑,“你以为自己只有十岁?” 韦皓不出声,也不动,依然那么铁青着脸。 “如果你不肯告诉我为什么,我可不陪你生闷气,”之颖坦率地说,“我情愿回家睡觉!” “你当然喜欢回家啦!”他总算逼出一句话,脸色却更加难看了。 “怎么?回家也不对?我看你吃错了药!”之颖没好气。她最怕人当面顶她。 “我当然吃错了药,”韦皓冷哼一声,这家伙怎么完全变了,“我错得连眼睛都看不清人!”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之颖睁大了眼睛,“我看你在发神经!” 韦皓把脸转向窗外,一副赌气的模样。 之颖也把脸转向一边。她自问没有做错什么,韦皓这样对待她——若不道歉,她永不原谅他。 汽车摇摇摆摆直驶台北,拥挤的车中全是政大下课的学生,谁也不会发现他们的争执。到了台北车站,之颖随着韦皓下车,才—阵功夫,她已把刚才的气恼抛在脑后。谁高兴去记住那些烦人的事呢? “韦皓,到我家去吗?”她兴致好高,“我们去爬院子后面的小山,好吗?” “我不去!”这活泼的男孩脸色未见好转,“为什么不叫他陪你?” “他?谁?”之颖呆了一下。 “问你自己!”他恼怒得涨红了脸。 “问我自己?”之颖的脸也涨红了,是被冤枉的气恼,“发你的鬼疯,谁知道你在说什么?” “别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冤枉了你?”韦皓忍不住叫起来。他们俩都是这样的,火起来时哪管四周有多少人,吵了再说: “当然冤枉我,”她叫,眼睛都红了,“哪个烂舌头的坏蛋说了什么谣言!” “别乱骂,去问你的好朋友!”他已忘了爱莲的警告。 “好朋友?文爱——莲?”她几乎不能置信,“她对你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书皓呆一下,声音低下来,“她说昨天晚上有个男孩子陪你弹吉他,唱歌,还一起去施家!” “你就以为是我男朋友了?”她双手叉起腰,气焰一下子涨得好高,“见你的大头鬼,那是医生,是心理专家,去帮助攻瑰的!” “真的?”他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没想到你这么小气,更没想到爱莲这么多管闲事,”她得理不饶人,“你们两个真是天生一对!” “我和爱莲?”韦皓傻傻的笑了,一早晨的气恼完全消散,那么你呢?” “绝不忌妒!”她拍拍胸口,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当有一天你真的爱上另外的女孩子时,我一定——嘿!衷心的祝福!” “是你度量大?或者是根本不在乎我?”韦皓乐了,心里再无烦恼、牵挂,开什么样的玩笑都无所谓。 “都不是!我不愿意抓住一个不再爱我的男孩,天下最不能勉强的就是这件事!”她坦白地说。 “说得令我惭愧,我刚才的忌妒变成莫名其妙了!”他摸摸头发,“下次不听爱莲的!” “文爱莲那个人我最了解,担保她没有恶意!”她说。 “之颖,我没你那么好的脑子,若想追上你的成绩,我只好加油苦读。”韦皓说,“我从今天开始,发誓不再抄你的习题,我要回家做功课!” 之颖歪着头,看了他半晌,拍拍手,扶起脚踏车。 “很好,回家的理由充足。”她潇洒地跳上车,挥挥手,“明天见!我会找玫瑰去捉蝴蝶!” 韦皓看着之颖远去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群中,才转回头,走向零南车站。他说的是真话,他发誓不再抄之颖的习题,他也是个高傲的男孩子,怎能忍受永远屈居下风?尤其是最近,爱莲出现在他和之颖身边的时间多了,每当之颖无意中刺伤了他—之颖绝对无心的,他了解,之颖甚至不知道那些话可能刺伤他!爱莲总露出那种似同情,似怜惜,似不平,又似气愤的眼光。 说实话,他受不了爱莲那种眼光!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他想。她似乎总是帮着他,向着他,他们认识了一年多,她似乎永远默默地守在一边。她的眼光那么安静,那么柔和,她的笑容那么斯文,那么羞涩。他能常常感觉得出她在注视他,当他把视线转向她时,她又那么震惊地逃开了。她和之颖是好朋友,可是她们竟是那样的不同,她们像地球上的两个极端,自然,她们令韦皓的感受也绝不同。 之颖,青梅竹马的伴侣,他们一直那么合得来,像自然融汇的两股溪水。也许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之颖从不令他有什么特别感受。爱莲呢?每当她那样看韦皓,他觉得紧张,觉得心颤,觉得莫名其妙的喜悦。这是什么?不是喜欢,不是爱吧?他喜欢的,爱的是之颖,那朗爽,快乐,特别聪明,又特别爱管闲事的之颖! 零南车站的站牌下有个微笑的浅蓝色影子,很脸熟,很 哎!怎么会是爱莲?她不可能站在这儿,她的家就在学校附近,她——是他看花了眼吧? “爱莲!”他下意识地叫着,掩不住那份涌上来的喜悦。 “我——有一点事,”爱莲脸上浮起红晕,“到台北来买几本书!” 韦皓心中奇怪,买几本书为什么站在此地? “我还有几句话想——解释,”爱莲舔舔唇,那淡淡的笑容十分引人,“我在等你!” “等我?”韦皓控制不住心花怒放,“什么事?其实,你可以打电话找我的!” “反正已经到了台北,我知道你们这个时候放学,”她斯斯文文的,“我也刚来!” 韦皓下意识地回头望望,之颖早已不见踪影。不知为什么,他有些作贼心虚的感觉。为什么心虚?他可说不出来。 “哎——那边有家冰店,我们坐下来谈吧!”他说。全身都拘束,这个新奇的感觉,和之颖在一起就不会这样。 爱莲没有反对,跟着他走过去。 是那种门大大的开着,光线从四面八方涌入,毫无情调可言的冰店。小小的圆台可以坐四个人,肥胖的老板娘坐在高高的柜台上,几个不穿制服的女侍穿梭其中。 “吃什么?”韦皓看爱莲。这个女孩美得细致,美得古典,耐人寻味。 “布丁!”爱莲低垂着眼帘,浅浅的红晕依然在脸上闪动,嘴角隐约的笑意看来是欣悦的。 “两客布丁!”韦皓吩咐女侍。 就这么对坐着,他们之间有一阵短暂的沉默。似乎是,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说——有一点事要解释?”他问。在她面前,他能十分自尊,自信,这是种令男孩子满足的情绪。 “昨天晚上——我不该打电话给你,”她依旧垂着眼帘,“我并不想挑拨和破坏你们!” “没有人这么认为,”他认真地说,“我了解你是在帮我,之颖也说你绝无恶意!” “之颖她——知道了?”她抬起眼帘,好吃惊,“我真的不是要破坏,我——” “放心,爱莲,”他的手自然地盖住她放在台上的手,“我们都是好朋友,我们了解!” 她的脸蓦然红了,她没想到韦皓会那样—对她。她窃喜,她兴奋,她没有收回被压住的手。 “哎——”韦皓反而不好意思了,他在做什么?他的动作简直完全没经过大脑,他只是那么自然的就做了,他怎么可以那样对待害羞的爱莲?不过——看来爱莲并没有生气,他放心一些,“你是之颖最好的朋友,当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胡乱地说。 “没有之颖,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害羞的女孩也提出大胆的问题。 “不——当然是朋友!”他呆怔一下,爱莲这么说是暗示什么?他心中一下子乱得—塌糊涂,那些乱线却被一层喜悦、一层甜蜜的感觉所包围,“当然是朋友!” 爱莲的视线从睫毛缝中透出来,那盈盈的流转的眼波,使韦皓心中的乱变成一股热,一股从未有过的热!他有个感觉,即使叫他为爱莲赴汤蹈火,他也万死不辞。 “我们是朋友!”他再说。他又握住了她的手—和刚才那次完全不同的! 爱莲眨一眨眼,一层水雾使她眼光更晶莹透剔。她嘴唇动一动,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她外表看来依然那么平静,她的心却在燃烧! 他们就那么互相凝眸相望一阵。那阵燃烧的火焰过去之后,他们冷却下来。他放开她的手,竟也说不出话。 他不想背叛之颖,完全不想,他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男孩子。他和之颖已经十多年,他不能放下那段感情,但是爱莲——他矛盾了,好矛盾! 他难堪地发觉,他竟也喜欢了爱莲,而那种喜欢和对之颖的完全不同。 女侍送来布丁,缓和了他们之间的难堪与异样情绪。他们低下头来吃布丁,吃得很慢,很难下咽似的。一个小小的布丁吃了老半天,韦皓依然想不出一句适当的话来说。他有些气自己,怎么这样呢?他生平最看不起朝三暮四的人,自己——竟有此嫌呢? “爱莲,我很抱歉,”活泼开朗的男孩子也期艾起来,“如果我冒犯你的话!” “没有冒犯,是我——不好!”她不敢抬头。她心中也矛盾,也难堪。她喜欢韦皓,之颖却是她最好的朋友,叫她怎样呢?她是那么害羞,那么文静的一个女孩,她却不惜采取主动,采取暗示——唉!她若不这么做,她会爆炸!她是那么喜欢韦皓,喜欢他的优点,也喜欢他的缺点。她总是想,韦皓若是她的男朋友,她决不会像之颖那么对待他。她会温柔的,体贴的,用所有的爱心——想也没有用,韦皓怎么会属于她呢?她只是做梦! 刚才韦皓对她似乎也有情,只是那么一刹那,他又变了。她永远忘不了韦皓温暖的手压住她的一刹那,她像掌握了全世界!韦皓放开了她,好像很懊悔,唉!韦皓是之颖的,她来等他,分明是自扰扰人。 “走吧!”韦皓放下十块钱。 他们默默地走出冰店,默默地走到公路局车站。韦皓替爱莲买了一张往天母的车票,就默默地陪着她等车。他们那样站在一起实在很像情侣,他高大、英俊,她柔美、细致。谁说他们不是一对呢?周围许多乘客不都在悄悄的在注视他们吗? 等了将近十分钟,多难挨的十分钟啊!班车终于倒迟着进了站,一些等待着的乘客开始上车。 “韦皓,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很——糟?”爱莲看着他,急切地问。 “我不知道对与错。”他回答得更困难。他能背叛之颖?他们刚才误会冰释,和好如初,他刚刚才说过不再听爱莲的,怎会想到事情一下子变成这样?世界都变色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答复你。”他老实说。 “我知道我不该来,”她喃喃自语,眼中隐有水雾,“是我自己把梦敲碎,把希望打破!” “爱莲——”他的心扭成一团。天!要他怎么做?那么害羞的爱莲能讲出这种话,表示——她在喜欢自己,很喜欢,他该怎么做! “我不能为难自己,更没有资格为难你!”爱莲摔一摔头突然坚强起来,“我——回去了!” “爱莲——”他情急地抓住她的手臂,他只知道不能放她就这么走,但是,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 爱莲站住不再移动,整张小脸上的光辉,可以照亮全世界。这是爱情,害羞的女孩子也有了爱情,只是——那样难堪而复杂,她无法理出一个头绪。她把盼望的眸子仰望在他脸上,这个高大的男孩能帮助她,能支持她,能了解她,她完全相信! “是——怎样?”她轻轻地问,那声音像暮鼓晨钟,敲醒了他沉睡的爱情——沉睡的爱情?怎么说?他和之颖呢? “爱莲——”他好难堪,怎么说得出口呢?爱莲明知他仍是之颖的男朋友,爱莲明知他和之颖依然很好,哎——爱莲那神色,使他全身都像在燃烧。 “告诉我,是怎样?”她热烈地问,“你知道,你的话能使我恢复——自尊心。最近,我总是觉得自己好荒谬、好卑鄙。我这个人——简直糟透了。可是我没办法,真的,没有人能了解我的感觉,谁想做——对不住朋友的事?” 韦皓深深地吸一口气,一种英雄气概的情绪充满了全身。深深自责的爱莲看来楚楚可怜,他不是铁石心肠,何况他也在喜欢爱莲,在这短暂的一瞬间,他有了决定。即使有苦难,有悲伤,有折磨,别只压迫爱莲,让他们一同承受吧! 很奇怪的,在他有了这决定后,之颖的影子并不缠扰他,而且渐渐淡去,他心中的矛盾也一下子消失。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爱莲对他远比之颖重要,这——是怎么回事? 感情的事竟如此不可思议,在这之前,他从没想过会放弃之颖——他放弃之颖了吧? “跟我来,让我慢慢告诉你!”他开朗地说。 他那么轻松、那么愉快地拥住了爱莲——哎!他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一天,爱莲是之颖的朋友啊!之颖——会难过?会痛苦?不,不,当然不,之颖才说过会祝福他的,他——真的爱上了另一个女孩? 他和爱莲的感情不是突发的,他们一定很久了,之颖给了他们那么多在一起的机会,不是吗?只是他傻,他糊涂,他没发觉而已! 他带她走进火车站旁不远的“青龙”。他第—次来,他早听过许多同学说起,很日本派的字眼“纯吃茶”。他们走上灯光黯淡的二楼。他心里一直盼望着有一天能带之颖来坐坐,想不到却是爱莲,天下的事情真奇妙得很。 很多对情侣相依地坐着,昏暗中互相看不见对方的难为情。女侍带他们坐定在一个卡位上,先收钱,再送来两杯果汁,行动快得出奇,是不想打扰客人吧! 古典音乐倒很优美,看真了,有些情侣的动作却令人脸红。韦皓和爱莲都好吃惊,怎么是这样的呢?同学不是说很高尚的吗? “哎——我不知道是这样的。”韦皓低声解释,“我以为是聊天,听音乐的地方!” “不必管别人,我们可以聊天。听音乐!”她细声说。 他点点头,自己正派不就高尚了,是不是? “你说要慢慢告诉我?”她看他一眼。暗暗的灯光下,她特别美,美得有些神秘。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韦皓看着指尖,“刚才你要走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意念,是‘抓住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者我太蠢!” “你想到——之颖吗?”她悄声问,虽然声音那么低,却有太多的喜悦。 “没有!”他坦白,“我从来不说假话,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她!” “韦皓,我不是要求你怜悯我!”她庄严地说。 “我没想过这两个字,”他认真地摇摇头,“爱莲,刚才我只感觉到你对我比之颖对我更重要!” 她没出声,过了好久,好久,才长长地透一口气。 “韦皓,我有偷窃的感觉!”她满足地靠在椅背上。 “勇敢的偷窃!”他说。他很想握住她的手,在这种地方,他不敢,他怕冒犯了她,“你使我们两个,不,该说三个人都不会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 “你和之颖在一起十几年了!”她轻轻说。 “我们像最亲爱的兄弟姐妹,”他说,“不是遁词,不是逃避责任,不是找借口,是真话!之颖和我——从来都没有我对你的这种感情!” “我不明白!”她嘴角露出浅浅的甜笑。 “对你,是狂热的,是燃烧的,”他稚气地望住她,“对之颖是淡淡的,是自然的,是——习惯的!” “如果今天我不来,你会仍然和之颖!”她说。 “是的,”他点点头,“我会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或者一个女孩来告诉我:‘韦皓,你错了’,我才会醒悟!” “若没有人来告诉你错了呢?你会和之颖——” “不会!上帝不会容许这样的事发生!”他好肯定。 “但是你和我——”她娇羞地说不下去。 “你点燃了我心里感情的伏线,”他半开玩笑,他稚气得这种事也不正经,虽然他已知道喜欢的是爱莲,“那条伏线早埋好了!” “不正经!”她轻轻地咬着唇,半喜半嗔,“韦皓,你认为——之颖会怎样?” “会祝福我们!”他几乎没有考虑,“她刚说过!” “她已经——知道了?”她大出意外。 “她能未卜先知?”他笑了,“她只说若我爱上另外的女孩,她会祝福!” “她会吗?我——是做不到的!”她喃喃的,“若之颖伤心,我就——有罪了!” “她说不要抓住一个不爱她的男孩,”他心中暗暗思量,之颖真能那么不在乎?他又烦恼起来、“她那种个性——或者会!” “韦皓,我担心她会不谅解!”她也忧愁了,“她是我的好朋友,而我——我真的不想伤害她,我—我——” “放心,爱莲,”他强抑心胸的烦恼,“若我们——相爱,困难和挫折都要一起承担,多大的痛苦都会过去,懂吗?” “我懂。”刚才的快乐一去,再也不回转,“今天的事一点也不真实,我一直觉得像做梦!” “不是梦,我们都知道不是梦。”他终于握住了她的手,“爱莲,我们都要有信心。爱,是正大光明的,别再说偷窃,明天我就会向之颖解释一切!” “不,不,别对她说!”爱莲像只受惊的兔子般跳起来,“别对她说,至少不是明天!” “爱莲,我们既然——相爱,就该面对现实!”他很困难地说出这个“爱”字,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相聚,“总有一天要告诉她的!” “等一阵,好吗?”她柔软地请求,那盼望的眸子,谁忍心拒绝啊!“明天就说——我会难堪!” “也好!”他沉思一下,“你愿意什么时候说,告诉我一声,这件事该由我做!” “不,我们俩一起!”她眼中光芒热烈。“你说过,所有的责任都要由我们一起承担!” 他捏一捏她的手,愈来愈觉得他选择爱莲是正确的。之颖从来没这么对待过他,他和之颖太相像,年龄也相若,爱莲的温柔、体贴,变成他从未有过的大享受。 “我们走吧!我送你回去!”他说。 “送我回家?”她吃了一惊。 “送你到岔路口上,好吗?”他笑笑。“我注定是要走那条岔路的!” “为什么叫它岔路?”她皱皱眉,站起来。 “之颖这么叫的,她说不是正统的公路,所以叫它岔路!”他扶着她下楼。 走出青龙,外面的阳光依然美好,他们好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中回来,刚才的一切,仿佛真的是梦,她揉揉眼睛,用力握一握韦皓的手,是真实的,不是梦,她放心了! “从今天开始,别叫岔路了,”她柔柔软软的声音十分动人。“叫小径!芬芳、幽静的小径!” “遵命!”他顽皮的挤挤眼。“从此以后我只说小径,来纪念我从岔路中走出来!” “真走了岔路?”她看他一眼。 “韦皓从不说谎!”他很自然地把她拉到身边。 坐在往天母的公路局车上,他们沉默的手握着手凝眸相视,这一种感觉对他们都新奇、都神秘、都温馨、都甜蜜,他们都掉下一条河,那一条叫“爱”的河,是吗? 唯一的一丝遗憾,深心里,他们也都不能完全忘怀之颖,他们的朋友! 善良的年轻人把友谊和爱情看得同样重要! 或者,他们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松山国际机场,像平日一般忙碌、拥挤。送行的、迎接的,再加上来往的旅客,充塞着整间大厦,连那冷气都显得无能为力了。 西北航空公司最新的七四七型机着陆,巨大的飞机里旅客反而不多,十几个随机服务员却阵容庞大。施薇亚是其中的—个。 从三藩市经东京到台湾,将近二十小时的旅途,所有人都疲乏了。薇亚脸色不很好,淡淡的化妆掩不住憔悴的神色,她身心惧疲。经过海关的检查,她快步走出闸口,潘定邦会来接她,她需要好好的休息一阵! 父亲的手伤,自己的婚礼,都够烦的。以往安静快乐的日子,好像一去不再复返似的。她选择了婚姻来解决所有的烦恼——其实,她是逃避烦恼。她抱着一了百了的心,结了婚,立奥该不会来纠缠了吧? 定邦果然等在那儿,他是个很守时、很小心、很仔细、很体贴的男孩子。虽然薇亚和他的个性差得太远,但是,他总是那么迁就薇亚,选丈夫不是选情人,定邦具有好丈夫的条件,薇亚并不十分爱他——至少没有发生过像对立奥一般的感情,可是谁说一定要由爱情而结婚?定邦远远从澳州跟来台北,那一份诚心很可感,肯定的,定邦十分、十分爱她。她记得之颖说过,像她这种女孩该找一个绝对爱她、包容她的男孩才对,她认为有道理!选择定邦,除了那个逃避的感觉,被爱和安全感也是最大原因。 “薇亚!”定邦迎上来,用浓重的澳州口音的英文说:“欢迎你回来,我开了你的车子来接你!” 薇亚笑一笑。和她纯美国味的英文比较起来,澳州英文十分可笑,有几个字母——尤其是A的发音好怪,怪得就像她们平日在学校开玩笑一样。(譬如TODAY念成TODIE意思就差了千万里!) “爸爸的手好些了吗?”薇亚关心的。她接受了定邦在她面颊上的亲吻。 “好多了,只是擦伤!”定邦说:“有位程医生来替他换过药!” “程医生?之颖的朋友?”薇亚眼前浮现一个风度翩翩、洒脱而沉稳的年轻人影子。 “是吧!是杜之颖陪他一起来的!”定邦伴着她往外走。 “之颖是很好的朋友!”她自语着。 定邦挽着她,又提着她巨型化妆箱朝停车场走去。远远的,可以看见她那部奶油色NSU小轿车在阳光下闪光。NSU不是最出名的牌子,她喜欢那小巧的款式。 “下午你得好好休息,你脸色不好!”他体贴的。 “长途飞行总是这样的,”她淡淡的。“有个旅客说我的笑容从轻松变成最后的勉强苦笑!” “别做了吧!”他怜惜的。“我不能让你那么辛苦!” “放心!结了婚想做都不行!”她眨眨眼,她想使自己振作一点,有力不从心之感。 定邦打开车门,把化妆箱放进去,薇亚也从另一扇门上车。有人轻轻拍一下定邦的肩膊,定邦下意识的回头望望,整个人僵住出不了声。 “请让开一点,我有话和薇亚说!”立奥冷漠的脸上有一股青气,很吓人。 “薇亚累了,需要休息,”定邦定定神,并不让开。“改一天你再找她吧!” “我是很客气、很斯文的,”立奥摊开双手。“别逼我发火!” 薇亚在车中早变了颜色,她愈是怕立奥,偏偏立奥阴魂不散的跟住她。在这大庭广众之下,立奥想做什么?她知道,他是什么都敢做的。 她僵在那儿动弹不得,手颤心跳,四周有那么多人,怎么没有人发现他们?怎么没有人来救援呢? “李先生,我希望你冷静考虑,不要为大家带来麻烦,”定邦沉着声音。真看不出,他居然能这么沉得住气。“薇亚和我下星期六就订婚了!” “我正是要谈这件事!”立奥冷哼一声。“别拉拉扯扯的,我只是要见一见薇亚,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潘定邦盯立奥一眼。他不相信立奥在这种地方还敢行凶打人,他是奉公守法的斯文人,他怎能了解立奥那种反叛的小霸王思想?他预备不理会立奥。他把汽车锁匙插进开动引擎的孔里,正要上车,冷不防无法无天的立奥双手齐上,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用力把他摔倒地上。只听得摄亚一声惊呼,汽车飞驶而去。 定邦在地上呆了一下,远远的已有警察向他奔来,他支撑着爬起来,他不能任薇亚被立奥这么掳去,他必须去追,他必须救回薇亚,他深爱着的薇亚! “车,给我一辆车,”他焦急的、方寸大乱的叫着。“他抢走了薇亚,给我一辆车去追!” 警察皱皱眉,他依稀看见发生的一切。若这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没说假话,那么,台北市又发生一件大案子。光天化日之下抢人?真是不要命了?他带着定邦走向附近一辆警车,一边又用无线电和上级联络,希望帮助注意薇亚那部奶油色的小轿车。他们追踪而去! 再说立奥,他跳上车就那么不顾性命的把汽车冲出停车场,他心中唯一的意念是——带着薇亚,远远离开那个讨厌的潘定邦。他并没有计划去哪里,他只是漫无目的,以极高的速度任汽车向前疾冲。身边的薇亚吓得面无人色,也引起了路旁交通警察的注意。 他苍白的脸上泛起的红晕,刚才见到定邦的那一股子愤怒也随着疾驶的车速而发泄了。他渐渐平静下来,他放慢了速度,终于,停在南港附近一条无人的小路上。 他定一定神,温柔的、满有情意的转向几乎已变成木偶的薇亚。 “终于再见到你了,薇亚!”他的手轻轻落在她肩上,她敏感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往后退。 “现在只剩下我们俩,让我们好好的谈一次,好吗?”他轻轻的用手指抚弄着她的发脚。“我们那么久不见面了,你知道我怎么想你吗?” 薇亚再退一步,她已靠在车门上,再也无路可退。 “离开我——请你离开!”她沙哑着声音,眼中尽是恐惧的光芒。 “你不能离开我的,知道吗?”他笑得有点神经质。“薇亚,我爱你,你也爱我,你答应跟我结婚的!” “不——不,不是这样,”薇亚整个人都在抖。“请你离开我,我求你!” “不是真话!”他盯着她,他的眼光十分自信。“你说的不是真话,我知道你爱我。薇亚,上次的事我已经道歉,你还不肯原谅我?” “不是原谅,立奥,——我们完全——不适合!”她用手掩住脸,她不敢看他,更不敢哭。她了解他那种人,眼泪会激起他更大的火气。“你放了我——” “胡说!”他的手用力的突然抓紧她的脖子,她恐惧的睁大眼睛,再也出不了声。“李立奥和施薇亚是世界上最相爱的一对,谁敢反对,谁就——死!” 她吓坏了,他要杀她吗?他看来完全不正常,天!以前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男孩? 他的手又放松了,神色也转变得好柔和。 “薇亚,我们结婚,好吗?”他轻抚她手臂。“我会尽所有的力量使你过得好,使你不受一丝委屈,使你永远幸福。薇亚,你不会忘记我们多么相爱吧!” 恐惧加上委屈,她终于任那泪水流出来。泪水经过她的脸滑到他手上,他浑然不觉,只那么专注的、那么深深的望住她。这个女孩是属于他的,一辈子属于他,他爱她,全心全意的爱她,上帝该知道! “薇亚,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你,”刚硬的男孩也有这么柔软的一刻,他用指尖轻轻抹去她脸上的泪珠。“我愿意听你话,受你管束,再不做令你生气的事。薇亚,你答应我们结婚!” 薇亚出不了声,泪水不停的涌出来。她从来不知道,立奥竟会有些神经兮兮的,他一会儿凶猛得像狮子,一会儿又柔得像猫。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她爱过的那个李立奥绝不是这样的! “我和定邦——下星期六订婚!”她振作一下,硬着头皮说。她不愿意他再这么痴缠不清,她不能再敷衍。 “别提那娘娘腔的家伙,他经不起我三拳!”他嗤之以鼻。“和他订婚会是你一生中最大的错事!” “不——立奥,你放过我吧!”她又哭起来,“你还能找到更好的女孩子——” “没有第二个施薇亚!”他斩钉截铁的。“我只爱施薇亚,只爱你!薇亚,别让大家都走错路,我明知你不爱潘定邦,是不是?” “不,不,我爱—定邦,”她有些歇斯底里。“我要跟他订婚,然后结婚。不是你,不是你——” 立奥脸上突然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气。他总是这样的,脾气一来,自己也控制不住,他又会像一堆串在一起的炮竹,必须点燃最后一枚才会停止。 “你说什么?你别逼着我发脾气,”他咬着牙啃,双手紧握着她的臂。“全台北市的人谁不知道施薇亚是李立奥的?你要跟别人订婚,除非我死了!” “不。我不爱你,不爱,”她的恐惧变成厌恶,紧绷的神经使她几乎要精神崩溃。“你放开我,放开我——” 他深深吸一口气,他无法忍受她尖锐的叫声,他无法忍受她满布泪痕漂亮脸庞上的恐惧。她为什么要怕他?她该爱他啊!多健忘的女孩,那么快就忘却了昨日的爱情?他不会忘,不会变,永远不会! 他突然把她拥在怀里,那么重、那么热烈、那么深深的吻她。她躲不开,叫不出,逃不了,他的吻像一个令人窒息的梦境,压得她几乎昏过去。他们以前曾有无数次热吻,无数次相拥,但——绝对和今天不同,今天他像一只野兽般要吞噬她! 巨大的恐惧使她奋起了生命中求生存的本能——多么可笑,她一直以为他要杀她。她十只尖尖的指甲抓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她找寻了最好的机会,用力咬破了他的唇,只是—他像完全没有知觉的麻木人,他还是那么毫不在意的狂吻着她。 她的舌头感觉到咸咸的血腥味,她的手指也沾上湿湿的血。他仍不放松她,他是要吞噬了她,她真的不能再支持,她就要倒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惊人的警车声逼近了他们,不,停在他们车边,车上跳下几个人,有人拉开了他们的车门,有人用力外开了他们—— 她觉得压力一轻,梦境去了。深深的吸一口气,她看见车外站着定邦和两名警察,她又看见自己手指上的血,一阵昏眩加上极度的松弛,她软软的倒下去。 只是一瞬间的休克,她又清醒过来。定邦已爱怜、体贴的拥住她,用手帕替她抹去手指尖的鲜血。 她微微转脸,看见被警察拷上手铐的立奥。他唇上是血,淡蓝色的衬衫背部抓破了一大块,鲜血正不停的渗出来。她心中惨然,不敢再看。 “你没有受伤吧?薇亚!”定邦拥着她,再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就会失去她似的。 “没有!”她定一定神。她虽然怕立奥,但却不想立奥因她而判罪。无论如何,他们以往是爱侣,而且她万分惧怕立奥的报复。“请你们——别为难他!” 两个警察都诧异的望住她,怎么回事?别为难凶犯? “是我——自愿跟他来的!”她说。 警察对望一眼,摇摇头。年轻人的情情爱爱最难懂,不管她是不是自愿,立奥是得当疑凶带回去的。 “我们会办,你放心!”警察说:“我们已有你的地址,随时会请你来警局帮忙!” 他们推立奥上那部吉普车。立奥挣扎一下,倔强的回过头,紧紧的盯着薇亚。 “他们为难不了我!”他傲然的。“你帮我说话,我知道你仍然爱我,我会再找你!” 他自动跳上吉普车,随两个警察去了。他对唇上和背部的伤痕,完全不在乎,他浑身上下都是男子气概! “我来晚了,使你受惊受害,”定邦安慰着她。“我们回去,我再也不离开你一步。他再来——我跟他拼命!” “不,定邦,别这样,”她软弱的靠在他怀里。“下星期六不是订婚,让我们结婚!” 结婚?她考虑清楚了?不后悔? 之颖在报纸上看见立奥的新闻,她有点难过。 在所有人的眼光中,立奥又做了一件坏事,只不过在他的坏记录上加上一笔而已,他本来已是众所公认的坏家伙。之颖却不这么想,因为她了解他! 谁能知道立奥那么深、那么狂、那么全心全意的爱着施薇亚?人们的眼中,坏孩子是该没感情的,是该没有爱的,这不公平,是吗?坏孩子也是人,凡是人都有上帝赋予的爱。何况,之颖一点也不觉得立奥坏! 立奥是暴躁一点,任性一点,傲慢一点,霸道一点,他的叛逆性也比一般年轻人重些,可是,这是罪吗?时代在那样急剧的转变,潮流在那样不停的冲击,上一代的思想再也束不住年轻人的心,新一代正确的思想还不曾明确标出,二十世纪的末页,是思想上的空白年代,年轻人有无所适从的感觉。难怪他们暴躁,他们任性,他们不知所以的傲慢,他们不知所以的霸道,更盲目的反叛一切他们认为不再适宜的! 他们在思想上找不到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 报纸上说警方已释放了立奥,因为薇亚的那一句“自愿随他去”?或是另有其他原因?报上对事情经过描述含糊,之颖甚至不能看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可想象的,立奥又在为他曾有的错误而努力! 可怜的立奥,他有资格爱与被爱,可惜,他总是用错了方法。他急于想成功,反而失败了! 从学校到家中,之颖脑中不停的转动着这件事。她往往总是为了朋友而忽略了自己,她不曾注意到身边韦皓的古怪神色! 当然,是她太放心韦皓。十多年的友情,还有什么古怪可言?她对韦皓就像对自己一样了解!韦皓没有随她回家,他说过要努力苦读,不是吗?她喜欢有志气的男孩! 施家别墅紧闭着大门,自从上次枪伤廷凯事件之后,他们已加紧防范。自然,立奥也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今天放学迟,走在小径上,天已昏暗,家中已亮起灯。她慢慢走回去经过爱莲窗口,很自然的“嗨”了一声,没有反应,爱莲不在家?她每天此时已该在窗前平平仄仄了,她去了哪里?她似乎也变了! 之颖跳过矮灌木树,推开家门——她停住了,灌木树丛里蹲着个小女孩,正用黑色的大眼睛悄悄的注视她。是玫瑰,她终于出来了! “玫瑰!”之颖把书本往地上一扔,快步奔过去,一把抱起小小的她。“找我吗?要我陪你玩?”玫瑰自然听不见她的话,也表示不出心中的意思,只是用那暗哑的、难听的憨笑来表示高兴。能看得出,这个小女孩是多么盼望友谊,盼望同伴,盼望热闹! “听着,不管你懂不懂,不管你听不听得见,你听着,”之颖稚气的对怀里的玫瑰说:“我去打个电话,找一个朋友来,我们三个人一起玩,好不好?” 玫瑰仍然在笑,从她依恋的眼光,能发现她是那么喜欢之颖。之颖放下她,耐心的用手比了半天,之颖的意思是让她等着。玫瑰不笑了,她似乎懂了之颖的意思,立刻躲回矮树丛里,睁大了两只星星似的眼眸望着之颖。 之颖微笑赞许的拍拍她,跳过矮树,冲进爱莲家打电话。她顺利的找到了以哲,让以哲立刻赶来。她兴奋的想,接近玫瑰不是那么轻易的,他们要抓牢这机会。 “我们在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等你,”她说:“我怕你还没有来慧玲就捉回玫瑰了!” “捉回?”以哲笑她的稚气。“玫瑰是猴子?捉回?我立刻来!” 挂上电话,之颖像小偷似的溜回矮树丛,谢天谢地,玫瑰还等在那儿。她抱起玫瑰,也顾不得慧玲是否会着急,直奔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 没经人工修饰的山坡显得杂乱,毫无韵致,只有一块斜斜的草地勉强可以供她们玩耍。之颖放下玫瑰,随手在草地上采下十几朵浅紫色的小野花,用一根官司草把小花扎起来,插进玫瑰的马尾里。 玫瑰用手摸一摸,即使聋哑的小女孩也有爱美的天性,她快乐得拍起手来。她的笑容那么真纯,那么无邪,她的声音却那么难听,是上帝——弄错了吗?之颖不是教徒,她相信慈爱的造物主,绝不会让这遗憾存在! 她相当有信心,至少,玫瑰该懂人类的语言,至少,玫瑰该享受所有孩子一样的快乐时光! 之颖教玫瑰玩拍巴掌的游戏。只教一遍玫瑰就会了,她的领悟力十分惊人,有缺陷的孩子往往特别聪明。她们从最简单的开始玩起,一路玩下去,玫瑰几乎学全了之颖所知道的花样。之颖激动的抱起玫瑰,在她小脸上亲一亲,她愈来愈喜欢玫瑰了! 那么稀奇的,当她放下玫瑰时,那小女孩用柔柔的小手攀住了她的脖子,那么无邪的,也亲吻她的面颊。哦!玫瑰!这么乖巧,这么好的小女孩,上帝会帮助她! 以哲来了,他几乎是跑着上山坡的。他穿着米色运动衫,米色牛仔裤,米色运动鞋,他站在她们面前喘息。他那笑容,那神情,那打扮,哪儿像专家?像医生?顶多是个大学里的助教! 玫瑰有点吃惊,她畏缩的躲入之颖怀里,把脸埋在之颖肩头,只露出两只又圆又黑的眼睛。她是不习惯见陌生人,她被突然而来的以哲吓坏了。 “坐计程车到你家门口,跑着上来的!”以哲凝视着之颖。“连晚饭都没吃!” “等会儿我请你!”之颖不在意的说:“她就是玫瑰,我偷运她上山的!” “偷运?军火吗?”以哲又笑了。之颖用词每次都那么特别,那么稚气。 他看看玫瑰,怎样惹人怜爱的小女孩?她躲在之颖怀里,就像相亲相爱的两姐妹,他下意识地伸手摸摸玫瑰的脸。那么敏感的,玫瑰抖了一下。 “她对我太陌生,敌意好重呢!”他在草地上坐下来。 “你是专家,你该有好方法!”之颖很认真。 “你没看见我一直在对她笑吗?”以哲顽皮的。“还有个好方法,你要合作!” “一句话!”之颖使玫瑰抬起头,然后做一个替她介绍以哲的姿式。“他是我的朋友!” 玫瑰怔怔的望住以哲,她无法这么快领会。 之颖想一想,握住了以哲的手,又握住了玫瑰的手,她以为玫瑰该懂了吧? 玫瑰依然那么怔怔的望住以哲,虽然那陌生、那敌意淡了许多。或者,玫瑰心目中还不曾有“朋友”两个字的观念! 之颖忽然想起刚才,她吻玫瑰,玫瑰又吻她,似乎,亲吻面颊对玫瑰是个最简单、最快的表示方法。之颖心地纯洁,稚气,她永远想不到邪恶、肮脏的一面。她仰起头,很快的凑近以哲,在他脸上亲吻一下。 玫瑰的脸一下子开朗起来,天真的憨笑又在脸上跳跃。她从之颖的怀抱中跳起来,柔柔的攀着以哲,像之颖一样的亲他一下,似乎,友谊就这么简单的建立起来。 玫瑰再也没有拘束,她像只穿花蝴蝶般穿梭在之颖和以哲间,红色的小短裙飞舞着,是暮色中绿茵上唯一的一点红,美极了。似乎,连那暗哑的声音也不再难听。 “她能笑出声音!”以哲似自语。 “有希望吧?是吗?”之颖似兴奋的。 “不是治疗的希望,天生的聋哑很难治疗,”他慎重的。“我是指她可能说简单的话!” “只是这样?”之颖有些失望。 “就算这样,都得尽很大的努力!”他说。深邃的眸子中,跳动着一抹特别生动的神采! “你开始努力吧!”之颖说。 她选了好些官司草,在头上打结,和玫瑰两人各执一条,在打结处互相交叉比赛。有时之颖胜了,有时玫瑰赢了,不论谁胜谁负,玫瑰都笑得咯咯作声,似乎这是全世界最有趣的游戏。玫瑰一乐,之颖也心花怒放,两人玩得那么兴高采烈,竟冷落了一边的以哲。 以哲完全不在意,默默在一边微笑注视。他没有见过比之颖更爱孩子的年轻人,年轻的时候谁都顾着自己玩,谁会注意到孩子?之颖和一般年轻人不同,她比别人多一些热诚,多一些爱心,她的生活、她的生命力也更丰盛些! 山坡下跑来一对焦急的夫妇,之颖和玫瑰全没注意到。以哲眼看着那位少妇怒冲冲的奔上来,她的先生铁青着脸,无可奈何的跟着,这必是玫瑰的父母了。以哲想着之颖说慧玲要“捉”玫瑰回去,他下意识的担心起来。他不明白,慧玲那盛怒的脸,是代表一个母亲对女儿的关心?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吗? 慧玲会怎样对付之颖?奇迹般,奔到近处,慧玲突然停下脚步,脸上的盛怒也渐渐消失,眨眨眼睛,她突然掩住脸哭起来。 “慧玲——”丁范扶住她的肩,有些不知所措。 之颖听见了慧玲的哭声,丁范的叫声,她抱着玫瑰呆住了。慧玲追了上来,不是吗?慧玲为什么哭?怪她偷偷带走玫瑰?怪她多管闲事?慧玲那种人完全不讲道理的,叫她怎么解释? 玫瑰也看见了父母——她是由之颖的突然停止玩耍和变了的脸色看出来,她十分机灵。她的笑容在一瞬间溜走,小小脸儿像突然失去阳光般苍白。 “慧玲,你做什么?”丁范责备的。“别吓坏了玫瑰和杜小姐!” 慧玲长长的吸一口气,努力忍住了泪水,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哭泣。她走向前去,从之颖怀里抱回玫瑰。很意外,她不再盛气凌人的指责之颖。 “慧玲,很对不起,玫瑰在矮树丛边等我,我——就带她来了,”之颖解释着。慧玲流泪比恶颜相向更令她难过,哪个母亲不着急女儿的失踪?“我不是有意——” 慧玲不理会她,抱着玫瑰径自朝山坡下走,走了一段路,她终于停下来,转身说: “下次带玫瑰来玩,记得告诉我一声!”她大步去了。 之颖呆了半晌,慧玲的意思是——答应放玫瑰出来和她玩了?为什么?慧玲为什么突然改变了? “嘿,程以哲,你听见吗?”她跳起来。“以后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帮助玫瑰——” 她没有再说下去,她看见玫瑰的父亲丁范还站在那儿。她解嘲般的耸耸肩,说: “程以哲,他是玫瑰的父亲丁范!” 以哲站起来和丁范握握手,以哲相信,男人绝不会像女人那么不讲理,丁范可不会那么莫名其妙的把玫瑰圈在一个小圈子里吧? “丁先生,”以哲很有风度的。“我是五官科的医生,我在士林一家私立盲哑学校服务,我是来帮助玫瑰的!” “哦!是吗?”丁范有些错愕,立刻显得好高兴,好感激。“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内人脾气很古怪,我——唉!我知道玫瑰要送到学校去才有前途的!” “玫瑰不是完全不能发声,所以说也可能不是完全不能听,”以哲稳重的说:“你们送她去检查过吗?” “检查过,以目前台湾的技术——没有可能医好,”丁范脸上隐有忧色。“我们也没有足够的能力送她出国医——” “送到我们学校来吧!我替你想办法!”以哲说。 “你——”丁范不能明白他的意思。 “程以哲是美国回来的专家,他的家人都在那边,”之颖说。她并不想炫耀什么,以哲的事与她无关,她只想帮助玫瑰。“他可能帮你们的忙!” “是吗?”丁范大喜过望。“先谢谢你,程先生!我会说服慧玲,尽力说服她!” “她为什么不肯送玫瑰进学校?她不明白那是对玫瑰好的吗?”以哲问。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平常她都很好,提起这件事就完全不可理喻,”丁范无奈的摇摇头。“不瞒你们,我们每次争执全为了玫瑰!” “她刚才——为什么哭?”之颖傻傻的问。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她是因为玫瑰的笑声,”丁范眼中也有泪光,可怜天下父母心!“五年来,玫瑰从来没有像今晚这么笑过!” “真的?那天晚上玫瑰也这么笑的!”之颖叫。 “我知道慧玲那样藏住玫瑰是错误的,”丁范说:“她总是担心别人笑话玫瑰,欺负玫瑰。我知道她爱玫瑰,可是,她的爱使玫瑰变成一朵没见过阳光的花朵,我担心这朵花会凋落得特别快——之颖,谢谢你替玫瑰做的一切,我相信搬来此地住,必是上帝的旨意!” “别谢我,”之颖有点忸怩,她最不习惯客气。“大家都说我多管闲事,其实,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好!” “好心的姑娘必有好报!”丁范挥挥手,大步走下山。 之颖叉着腰站了一会儿,她心中有乱七八糟的兴奋情绪,除了玫瑰,她说不出为什么,她只是莫名其妙的喜悦。 “好心的姑娘,你肚饿吗?”以哲打趣着。 “喂!不许这么称呼我,”她瞪以哲一眼。“我有名有姓的,你不记得吗?” “永远忘不了!”他不认真的笑一笑。洒脱而风趣。“之颖,你说过请我吃饭!” “放心!妈妈烧的菜包管你涨饱!”她甜甜的挤挤眼——对了,之颖的脸儿说不上多美,却好甜、好甜,尤其当她笑,当她扮鬼脸时。 以哲就那么似笑非笑的凝视着她——他总喜欢凝视人,因为他是专家?想从她脸上发掘些什么? 之颖并不在意他的凝视,她坦白得像一张纸,她爽朗得像一阵风。凝视,对她并不表示什么,虽然她发现以哲的眼光十分特别,十分生动。 “怎么来了三次,从来没有碰到韦皓?”他问。 “他回家用功了,他发誓不再抄我的习题!”她说。 “这么说,你的功课很不错了?”他故作惊奇状。 “稀奇吗?”她耸耸肩,很自然的把手交给他握着。“跟我回家去吧!” 山坡下的家里灯光温暖,隐约的菜香味阵阵传来,之颖拖着以哲连跑带跳的奔回去。 “妈妈,我带来一个客人,”她稚气的叫着。“饭菜够他吃吗?” 之颖的呼叫引出来厨房里的淑怡,她带着微笑打量以哲——她刚才以为是韦皓。眼中增添一抹惊讶,好出色的一个男孩子,是那个什么——以哲吗? “是以哲,对吗?”淑恰保持良好风度。“如果你不挑剔菜的话,足够你吃三碗饭!” “挑剔的人不会来得这么冒然,伯母!”以哲说得很得体。“我在学校是吃大锅饭的!” “你在读书?”淑怡意外的。 “他有资格做我们教授,”之颖放开以哲。“他在美国学医的,是专家!” “哦!”淑怡不自觉的再看以哲一眼。 做妈妈的总是这样,女儿带回来的男孩子,不管是不是男朋友,她都得先打量一阵,评评分。若拿以哲和韦皓来比——她怔一怔神,怎么了?为什么要用韦皓来比?韦皓和之颖有十几年的友谊,这个以哲才初识,怎么比呢? “别听之颖乱说,我哪里是专家,”以哲很谦虚,和在之颖面前的洒脱风趣,又是另一种形态。“我只不过帮忙姐姐办好盲哑学校!” “帮忙姐姐?”之颖叫起来。“盲哑学校是你姐姐办的?那她——是校长?” 以哲淡淡的点点头,在他心目中,绝不想夸耀什么。 “她是校长,她学的是教育!”他说。 淑怡暗暗点点头,打个招呼退回厨房。这个男孩子外表很讨人喜欢,又有很好的学历,很好的家庭,很好的背景,之颖和他交朋友——哎!怎么又想到这里了?之颖和韦皓的感情不是一直很好? 以哲看着淑怡的背影,沉思了一阵。 “你母亲很亲切,她使我想起在美国的妈妈,”他坐下来。“这么大的人还想家,你会不会笑我娘娘腔?” “想家是娘娘腔?”她跳上沙发,盘着腿坐着。“没有感情,没有爱的人才会不想家,如果让我出国!嘿!过不了三天就逃回来了!” “稚气!”他摇摇头。目不转睛的望着她。“你知道多少年轻人削尖了脑袋想钻出国?” “我永远不会是其中的一分子!”她说得好认真。“我这个人看起来很爽朗,很坚强,其实呐,我心里很软弱,”她放低了声音,一本正经的。“别告诉别人哦2我才舍不得离开爸爸,妈妈!” 她天真无邪的话引起他一阵笑声。她坦白得真可爱,看她圆碌碌的眼睛一本正经的转呀转的,就算有再大的心事,再大的烦恼都会忘了。 她是一株忘忧草! 她永远在帮助人,使别人开心,使别人快乐,尽自己所能的付出所有力量——她往往忘了自我!或者,忘忧草本身是没有烦恼,没有忧愁的,是吗?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若有一天,当烦恼、忧愁降临到忘忧草身上时,她会需要另一株能帮助她的忘忧草吗? 四个人—之颖、以哲和之颖父母。吃了很融洽的晚餐。以哲是个很随和、很能适应环境的男孩子,饭后,他竟帮忙着收拾碗碟,和之颖分工合作的做完所有的善后工作。他第一次来,那么奇妙,他竟赢得比韦皓十多年在之颖父母面前更多的欢心! “弹吉他,唱民歌?”之颖望着他征求同意。 “不做功课?”他关心的。 “放一晚假,陪你!”她不在意的拍拍手。“其实,又不是中学生,哪要天天做功课的?” 拎着吉他,她领先走出客厅。 夜,是这条岔路——或说小径最美的一刻,美在它的静谧,美在它的安详。难怪之颖总说夜空中孕育着看不见的灵气。真的,当你放开了所有世俗的一切,把自己融入那宁静的夜色中,或者你也能领略、享受那灵气? 她抱着吉他弹出一个音符,他用手更快的压住了她的。 “别出声,别破坏了这份宁静!”他说。 “想做诗吗?”她笑起来。“看你紧张的样子,这宁静,是晚晚相同,夜夜相似,你若喜欢,晚晚都来吧!” “我想来,怕有人不欢迎!”他半真半假的。 “作怪!谁会不欢迎你?”她放开吉他,躺在地上。 “那边有条小溪,你去过吗?”他用手指一指。 “淡水河?”她看着天上的星星,她又想起玫瑰的眼睛。 “淡水河算什么小溪?”他说:“就在山坡背后,很窄的一条,不知来自何方,不知流向何处,但很美!” “这么好的地方我怎么不知道?”她把视线转向他。 “你把自己局限在小径里,不知道吗?”他说得有深意。 “瞎扯!”她拔下一把草扔在他脸上。“身体局限在小径里,可是我思想领域广阔!” “思想?”他笑一笑。眼中有一丝捉弄之色。 “否认不了,”她坐起来。“你学医,读的东西已经狭窄,你又成了什么专家,思想纹路只有一条,愈专就愈窄,不是吗?而我呢?海阔天空任我行,谁宽谁窄不是好简单的事?” “尖嘴利牙!”他说了一句并不纯正的广东话。“算你思想领域宽广,去小溪吗?” “还等什么?”她跳起来。 他拿着吉他,牵着她的手——很自然,像牵一个小妹妹。走了十码,一阵惊人喧嚣的摩托车声音直奔过来。 “李立奥!”她扔开他的手,迎着上去。她总是对别人的事比自己更关心。 立奥的摩托车停在她身边。他穿着紧身牛仔裤,窄腰花衬衫,领口有一条小丝巾,很新潮,很够味,可是他的脸色那么坏,几乎像——囚犯行刑前的死白。 “看见今天的报纸吗?”他的声音又冷又硬。 “你和施薇亚——”她说。她看见他唇上的伤口。 “不是那件,另外一件!”他喝着。他的眼光那么愤怒、那么绝望,像一堆将燃尽的煤炭。 之颖原谅他的不礼貌,她知道必然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她几乎完全能了解他的感觉、他的心情。 “没看到,”她缓缓的摇头。“施薇亚本来说昨天要找我的,她没来!” 他咬着唇,阴森得令人心寒,右眼下的肌肉不听指挥的抽搐、跳动着。 “她做错了,她会后悔,她一定会后悔,”他喃喃的说。他是那种刚硬得只会表现欢乐而不会表现痛苦的男孩,痛苦,对他来说就是毁灭。“我告诉她错了,她不信,她完全不信,她真的会后悔!” “你是说施薇亚——订婚?”她担心的。他看来好不正常,她怕见他脸上的死白。 “她在走向一座坟墓,”他听不见她的话,他的灵魂仿佛已离躯壳而去,他显得空洞。“她会闷死、愁死在里面,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做错了!” “李立奥,我不懂你说什么!”她天真的。 “你是不懂,世界上有谁懂我?”他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好狂、好难听——有哭的味道。“连薇亚都不懂,你们算什么?” 之颖呆住了,他的模样太令人担心了,什么事情刺激他成这样?仇恨、绝望、毁灭已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的灵魂,一只黑色的魔掌遮住了他的理智,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前几天他还有血有肉,前几天他的真诚和对施薇亚的深爱曾感动之颖,今晚他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她折磨我,使我痛苦,我——”他脸上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机。“我也会折磨她,使她痛苦!” “李立奥——”之颖吃惊的叫。 他全不理会她,跳上摩托车,疾驰而去。留下一阵烟尘和掉落的一堆报纸。 他似乎只为这么发泄一下而来,他完全没有目的,他像一辆失去方向盘的汽车,他像一艘失去舵的船,他像一只无头苍蝇般乱飞乱撞,他已失去主宰!他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讲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真的,谁懂他? 以哲远远的站在一边,他是个很知趣的男孩子,不关他的事他不会乱加一份。之颖闷闷的拾起报纸走向他。 “李立奥使我担心!”她说得真诚。“他本来就是个火爆的人,我怕他会闯祸!” “发生了很严重的事?”以哲问。 “谁知道?”之颖打开报纸,借着施家大门上的灯光看一眼,哦!斗大的字印着潘定邦和施薇亚结婚的消息,结婚!没弄错吗? “似乎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呢!”以哲也看见报纸。 “有什么麻烦?如果我是施薇亚,我才不选潘定邦,那么脂粉气重,”之颖稚气的愤愤不平。“如果我是李立奥的话,嘿!我才不要一个变心的女孩!” “说得好听,可惜你不是他们,这种事也不是说起来那么简单。感情!对吗?” “李立奥真可怜,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求生不能求死也不得,或者是他不会说那种婆婆妈妈的软话,施薇亚才变心的!”她皱着眉头。“之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他善意的。“你管得尽天下所有的事,除了男女间的爱情,你懂吗?” “我没有要管,我只想帮忙!”她嘟起小嘴。 “你帮不上忙!”他轻轻揽着她的肩。“爱情的事听其自然发展,绝对勉强不得!” “你懂这么多?”她睁大眼睛盯着他。“一定有好多次恋爱经验,是不是?” “不能说没有,却也不多!”他笑一笑。带着她往前走。“我建议你在李立奥、施薇亚的事上只做一个旁观者!” “从没试过做旁观者,”她咧着嘴笑,牙齿又细又整齐。“我这个人——大概贪心得很,明明没有我的份,也想挤进去做主角!” “总会有一天你会做主角,”他逗着她。“你会和一个出色的男孩子合演一出很美、很甜、很温馨而且永恒的戏!” “你在说什么?古里古怪的!”她嚷着。“专家都喜欢绕弯子说话吗?” “记住我的话,到那一天你就会明白!”他微笑。 “哪——哪一个男孩?韦皓吗?”她真无邪得紧。 “或者是他,或者不是他,这种事情很难说,”他沉思一阵,神情有点古怪。“我相信连你都没把握!” “什么话?韦皓是我男朋友!”她哇哇叫。“我们从小学一直同学到现在!” “韦皓是你的爱人?情人?”他问。他们已越过了山坡,果然看见一条绿得透明的小溪,在月光下闪耀。 “爱人?”她涨红了脸。她只是个小女孩,别人的事她可以管得面不改色,提起自己,她也羞涩。“不许说这些字眼,羞不羞?” “真爱里没有羞耻!”他正色的。“男朋友和爱人不同,这点都不明白?” “我从来不讲什么——爱不爱的,好肉麻!”她笑得有点憨,这孩子!“哎——就是这条小溪吗?水是绿的?怎么这么清澈?你怎么发现的?” “那么多问题,叫我先回答哪一个?”他摇摇头。拉着她一起坐在溪边。 “别回答了,”她满眼眶的喜悦。“听那水流声,它美得好像——好像——”她说不下去。 “好像什么?”他打趣的笑了。“一个外交家,能好像了半天还没有下文吗?” “外交家可不需要做诗!”她俯着身体凝注溪水。“这溪水怎么绿成这么透明,有个小溪仙住在水底?” “小溪还有仙人?”他摇摇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绿成这样,我叫它翡翠溪!” “好名字!”她拍起手来。“一个医生有这么雅致的想法,明天美联社可发新闻!” “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不是每一个学医的人都死板、生硬啊!”他摊开双手。 “医生像你——嘿!不是蒙古大夫也差不多少了!”她叽咕的笑着。 “说说你和韦皓的事!”他突然转开话题。 “我和韦皓?”她想一想,在她,简直没有不可讲之事。“我们从小学同学到现在,我们个性很相像,爱好也差不多,我们是好朋友,好同学,我们玩得很好!” “还有呢?你们玩些什么?”他很感兴趣的望着她笑。 “玩——爬山,打打球,夏天游水,喂,你会游水吗?”她说得好孩子气。“我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民歌,但是韦皓不喜欢,他喜欢热门音乐,尤其是汤姆琼士!” “我听说台湾一般大学生都很喜欢开舞会!”他说。 “我们也参加过,不好玩!”她拾起一粒小石子,轻轻的投入溪中,绿色波纹一圈圈扩大了。 “韦皓很喜欢跳舞,他说那是运动,我——可没天才!” “很有意思!”他依旧微笑。“你们很亲热?” “亲热?”她叽叽呱呱的说:“打打闹闹算亲热吗?我讨厌肉麻的事,最亲热——”她眼珠灵活的转动着。“去年圣诞节他亲过一次我的脸,他说是祝福!” “是吗?”他的笑意更浓。怎样一个真稚、无邪的小女孩?她真坦诚得像一张无暇的白纸。 “就是这样了,”她睁大眼睛,毫不隐瞒。“我可没亲他,因为我送他圣诞礼物了!” “你们是很可爱的一对朋友!”他说,由衷的。他深深的了解,感情的事绝不能勉强。 “说说你的,”她兴致勃勃。“不是女朋友的事,讲讲美国大学的情形吧!” “我是南加大,柏克莱的南加大。”他说。“你该知道,柏克莱的学生素质都比较高,而且思想行动极端自由,是嬉皮士的大本营。我是在自由发展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柏克莱不是最喜欢闹学潮的地方?”她更有兴趣。 “现在没有了,”他淡淡的笑。“闹得太多、太久,学生都腻了,又回到课室里。其实,我很喜欢柏克莱的自由风气,嬉皮士也很和平、友善。” “说得我心动,很想去看看!”她说。 “未来的女外交官,你有的是机会!”他也把一粒小石子投向小溪。“若你要去,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怎么?”她歪着头,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会让家人招待你。”他说得诚恳。 “算了,我只是讲讲,我是不会出国的!”她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地上。 “你不像有大志的人!”他说。 “出国就是有大志?荒谬!”她仰望天上星星。“如果我去了美国,我可还有机会躺在小溪边数星星?我可还有时间和朋友闲话家常?我可还能感觉到亲爱的父母就在不远的山坡另一边?我可还能嗅到屋前的青草味?我不出国,我相信我喜欢的一切比出国更有意义!” “你有权选择,”他有些感动,多纯良淡泊的女孩子!“你是很特别!” “我只是不贪心!”她说。闭上了眼睛。 他有些错愕,没讲错什么话吧?她似乎有些不对,她的声音有浓重的鼻音,她怎么了? “之颖,你做什么?”他凑近她,下意识的握住她的手,他看见她眼角有一粒晶莹的泪珠。她用手指揉揉眼睛,好稚气的一个动作。 “想着会离开爸爸、妈妈,我就想哭!”她瘪瘪嘴,一滴眼泪又落下来。 “傻孩子,又没有人强迫你出国,伤什么心?”他拍着她,像在拍一个很小、很小的女孩子。 “但是——”她再抹一抹眼泪,睁开眼睛。“我想起也不行,我的心——其实一点也不硬!” “我知道!”他再拍拍她。“别再想了,我唱个歌给你听很好听的一首歌!” “什么名字!”她立刻高兴起来。泪水还没干呢!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YOU!”他说。他的英文发音真好听。“是‘木匠姐弟’合唱的!” “哎!我听过,”她叫起来。“木匠姐弟声音好美,尤其是姐姐,歌词、音符好像流水——不,不,好像在一块平的玻璃板上滚动水银珠一样!” “形容得多好!”他说:“不过木匠姐弟的确是近来比较出色的合唱团,没有乱喊乱叫的噪音!” “听说木匠姐姐每次演唱总穿衬衫,长裤,也不化妆,很嬉皮士的,”她好感兴趣。“她还是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唱,是吗?” “是吧!”他点点头。“不过并不很嬉皮士,比起一般乐队,他们简直可以说正派!” “你唱吧!”她再躺下去。 以哲调弄了一阵琴弦,开始唱了。他歌声和木匠姐弟自然不同,他的音色很低沉,带着很重、很重的感情,他把这首“他们希望接近你”唱出另一种风格,纯男性的风格。 歌声停了很久,很久,她都没出声,只是那么定定的若有所思、若有所感的凝视着他。 “你是谁?”她傻傻的、稚气的问,声音有些像在做梦。“你怎么能唱出这样一首歌?” “我是以哲,不是吗?”他捧起了她的脸——那是很自然、很真纯、很含蓄、很特别的一种感情。“我是你的朋友,我们要一起帮助玫瑰的!” “噢,程以哲,”她醒转过来,高兴得跳起来。“你唱得多好,知道吗?你唱得多好!” “这首歌为你而唱,再加了翡翠溪流的伴奏、星光、月光的点缀和上帝的祝福,你才会觉得歌声好!”他微笑着,那微笑多安详,多恬适,眼中没有恶作剧,夜空的灵气更盖住了他那份不羁,他全身发光! “你为我唱?”她有不置信的真诚喜悦。 “我为你唱!”他轻轻在她脸颊上亲吻一下。“这是一个祝福,希望你能接受!” “啊!”她涨红了脸,心中飘荡着异样情绪。 以哲已是一个朋友,但这朋友和韦皓不同,他带给她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感受,她——喜欢这感受! “刚才你为玫瑰而给我亲吻的祝福。”他的眼光清澈似翡翠溪水。“现在我也祝福你和——我们的友谊!” 祝福!很美、很温暖,包含一切感情的两个字!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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