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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
第二章


  学校突然变得好玩了!
  于慎谋之前上课全是为了应付校规和出席数,或者到图书馆看点想看的书。自从遇上了卞则刚之后,他对上课这件事热中多了,因为卞则刚引发了他前所未有的好奇。
  他那颗硬如磐石的铁心松动了,第一次,他以自己和书本以外的东西感兴趣。
  他决定好好观察那位年仅二十二岁的卞则刚助教。
  查清楚卞则刚在外文系开的那门课,他就开始付诸行动,也不管有关两人之间的八卦新闻炒得多凶,他硬是不顾闲言闲语地出现在外语大楼二楼的教室,坐在最后一排的第四个位子。
  他喜欢“四”这个数字,不为什么,就因为他是于家老四。
  系上的女孩子们都交头接耳地传递这个消息,因此,平常只有三十人修的课竟来了七十个学生,而且大部分都是女同学。
  大家都在讨论于酷哥莅系旁听的动机为何。
  于慎谋定坐在位上,对周围嘈杂的人声充耳不闻,他只是专主地看着从图书馆借来的《英诗选读》,想在课前先对卞则刚要讲解的内容有个概念。
  说真的,这些用字遣词和文法都很奇怪的英文诗句,他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值得大家学习的地方。
  上课钟响后,卞则刚踩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教室,她首先对教室的爆满感到不解,狐疑的眼光瞥了众人一眼,“其他不是修这堂课的同学是不是走错教室了?”
  “没有。助教,我们想对英文诗有进一步的了解才来旁听的。”一个女同学解释。
  “哦?”她推推眼镜,信以为真。
  “还有,我们是慕助教之名而来。听说助教的英文诗讲解得很精采,我们都想听听看。”另一个女同学更是猛灌迷汤。
  “是吗?同学们真的认为我的课很好听吗?”她灿然一笑,嘴角的酒窝泄漏她的天真。
  “当然!”大家鼓噪地笑着回答。
  卞则刚心情愉快地朝大家点点头,然后翻开书,“那么今天我就选一首莎士比亚的……”
  “挑一首情诗吧!助教。”有人突然喊道。
  “呃……情诗?”她抬起头,有点疑惑。
  “是啊!最好是扇情一点的。”一个坐在离于慎谋不远的男孩子暧昧的说。
  “同学……咦?”她正没好气地要责备那位存心来捣乱的男生,就因发现于慎谋坐在最后一排、手支着下巴紧紧盯着她而惊呼出声。
  于慎谋朝她扬了扬下巴,算是打招呼。
  “于慎谋,你怎么跑来这里上课?”她奇怪地问,压根儿没想到他是引来一群花蝴蝶的原凶。
  “我想了解几个英文字凑出来的句子能有什么好研究的。”他回答得很放肆。
  “你如果对英文诗没兴趣就不用来听!”她当然听出他的挖苦了。
  “没听过怎么知道有没有趣?”他性格有型的脸上全是兴味。
  难得听见他开口的众女生对他有副浑厚好听的嗓子感到意外,大家都安静地听着他和卞则刚的对话,恨不能将他的声音录下来。
  “好吧,既然想听就专心一点。”
  卞则刚皱了皱眉,觉得事情似乎变得有些怪异,可是对环境感觉较迟钝的她并没把教室中不寻常的气氛放在心上,她转过头,在黑板上写下一篇英文诗,并用一种轻柔庄重的声调吟咏着诗篇。
  于慎谋收起玩笑的心态,他得承认她讲得很好,把作者的生平和诗的意境精辟地加以注解,在她口中,每个诗人都具备其独特风格,如雪莱的灵秀、济慈的蕴藉、斯宾塞的绚丽、霍思曼的沉郁、邓肯的诗句刚健而峭刻、弥尔顿的诗风华严雄浑,以及莎士比亚的兼备众美,在短短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内让他领略了她渊博的学问和丰富的内涵。
  他对她的对感更强烈了。
  其他来看热闹的学生似乎也被她滔滔不绝且生动活泼的授课技巧深深吸引,有些人还主动做笔记,打算下课后去图书馆借点相关书藉来看看。
  下了课,卞则刚直接走回系办公室,离开教室前她看见于慎谋被一大群女孩子包围,受欢迎的程度令许多男生吃味。她微微一笑,没想到他还真出名。于慎谋低头整理书本,没有理会身边叽喳的一群麻雀,拿起背包冷冷地站起来,等着大家让出一条路。
  “喂,于慎谋,你和我们助教之间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人开口问道。
  他没回答,抿紧的唇看不出喜怒。
  “你今天是冲着卞助教来的吗?”另一个女生又问。
  他仍是板着脸也,伸手推开挡在他面前的女生,走出教室。
  “喂……”还有人不放过他。
  “你们烦不烦?”他回头喝道,第一次显露出他的脾气。
  女同学们都被吓了一跳,纷纷走避,其中一人嘴里还咕哝着:“校刊上说得没错,他是个怪胎。”
  “酷什么酷?电机系的状元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有男生帮女生讲话了。
  “是啊!”
  于慎谋没理会那些声音,背起背色,以他特有的步伐走下楼去。
  才刚来到林荫步道,一个柔美的声音自他身后叫住他。
  “于慎谋。”
  他转过身,一个美丽纤细的长发女孩吟吟地对着他笑。他眉心一皱,不认得这张生面孔。
  “我是外文系的许潆,这是我们系上办的舞会,就在这个周示,请你赏光。”
  许潆是外文系一年级的榜首,一进学校就听说了于慎谋的事,一直很想找机会认识他,骄傲美丽的她难得碰到与自己程度相同又长得不错的男孩子,所以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护花使者,但这一回她看上了才貌兼备的于慎谋,觉得他最有资格来丰富她的大学生活,才会亲自递上舞会的邀请卡。
  “我没空!”于慎谋用简短的三个字拒绝她。
  许潆脸色一变,她纡尊降贵地亲自邀请他,熟料他竟不知好歹地给她难堪!
  “回绝一个女孩子的邀请是不礼貌的行为。”她秀眉一扬,柔弱的样子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受挫的愤怒。也不想想系上有多少男生等着她的青睐,她主动约他算是礼遇了,这个于慎谋未免太过猖狂。
  “我本来就不是个懂礼貌的人。”于慎谋说着就走上步道,把外文系的系花抛在身后。
  “于慎谋,你是个胆小鬼!”她下不了台地兀自说道。
  于慎谋撇撇嘴,他是不是胆小还毋需她来下定论。
  “算了,许潆,他那种人根本不配和你在一起。”许潆的好友都来劝慰她,想抚平她的尴尬。
  “我就不信他真的无动于衷!”她恨恨地说完就僵着脸跑开。
  于慎谋没想到到外语学院听个课也会引起骚动,他真受够了那些幼稚的女生了。
  或许高中读的是男校,又从小看多了家中老三于慎行日换女友的荒唐行径,他对于爱情并没有太多的幻想,总认为女人不过是种见识浅薄、愚蠢、缺乏安全感的个体,随时想工个男人依附,当然,他的大姊于慎言也在他的批评之内,所以在那个青少年最容易浮躁的十七岁,他例外地只对书本和电脑感兴趣。除此之外,他的朋友也很少,友情对他而言不过是手足之情的延伸,他已经有两个大而无脑的哥哥够让他操心了,他可不想再找几个名之为“朋友”,却要花心思联系的同侪来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这就是他个性孤僻的由来,他从不认为自己需要朋友,尤其是“女朋友”!
  接下来的两堂他没课,下午的课要一点多才开始,了决定去昨天通知他面试的地方看看,或许能赚点零用钱。他很明白,这年头钱比任何东西都来得重要。
  踱步往校六走去,行经教职员停车场时,他一眼就看见卞则刚熟悉的身影站在一辆白色喜美轿车旁,手里抱着一叠书,正东张西望又蹲下蹲上地做着奇怪的举动。
  于慎谋不知不觉在大树旁站定,双手环胸,想看她究竟在搞什么鬼。
  结果,穿着短窄裙的卞则刚把书放在脚旁,然后左右看看没人之后,就趴下身子往车底猛捞,她卖力地做着同样的动作,直到筋疲力竭才无奈的站起来,偏偏又把搁在地上的书踢翻,书散了一地不说,夹在书中的一些资料被正巧刮过的风吹得四处乱飞,她惊慌地想把那些纸抓回来,不顾形象地追着行踪不定的纸张。
  于慎谋简直快笑死了,哪有那么拙的女人?这就是刚才在教室里侃侃而谈着莎干比亚的女学者吗?
  卞则刚终于将纸张收齐了,喘着气把那些不安分的纸压回书页中,将书本整理好置于后盖上,然后靠着车子喘口气。
  于慎谋敢打赌,她在找车钥匙。
  他缓缓走近她,半路捡起一根树枝,在她还来不及看清他时,就蹲下身将车底正中央的一串挂着米老鼠的钥匙给捞了出来。
  “你在找这个?”他拎起钥匙在她眼前晃着。
  “是……于慎谋,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卞则刚张大眼睛,秀发凌乱,衣衫歪斜,她这时看起来像极了一只战败的母鸡——被米老鼠打败!
  “我经过时碰巧看见有人像个呆子似的不知道借助东西拿回钥匙。”他将东西交到她手里。
  “你怎么可以说我是呆子?”她不悦地转身开了车门,把嘴边感谢的字眼收了回去。接受帮忙还得受气,谁规定的?
  “我看,上课时你是天才,可是一下了课,你的脑细胞就全都打烊了。”他一语道破她的两极化。
  “才不是呢!谢谢你的帮忙,但一个学生说老师是呆子是非常没有礼貌的!”她脸红地抗辩着,滑坐进驾驶座,发动车子,并关上车门。
  同一天被两个女人指称没礼貌,可是感受完全不同,他对卞则刚红着脸的责难只觉得有趣。
  于慎谋瞄了一眼后车盖上的书,又看着准备将车驶离的她,忍住笑意,弯下腰轻敲车窗。
  “什么事?”她按下车窗问着。
  “书不要了?”他朝车后努努嘴。
  “书?啊!我的书——”她这才记起那一叠被遗忘的书,忙不迭地开门下车,跑到车后,准备将书搬进车内。
  然而,她忘了将车子的手煞拉起,有点倾斜的车道让她的车开始往前滑行,她还没抱到书,书已因车子的移动而跌落,她忍不住惊叫:“车啊!我的车!”
  于慎谋眼明手快,及时跳进敞开车门的车内,将手煞车拉起,车子这才安稳地定在原地,他一跨出车子,就看见散了一地的书和纸张,一切回到片刻前的模样,而卞则刚则是满脸郁卒的神情,气也不是,哭也不是。
  “哈……”他再也忍不住了。哦,老天,再不笑出来他会憋坏。
  卞则刚的迷糊可以堪称世界第一了。
  “有这么好笑吗?”卞则刚瞪了笑声夸张又刺耳的他一眼,讪讪地捡起脚边的书。
  他边笑边帮她拾起书本,两人的身影愈来愈接近,他蹲着身子将手里的书递给她,笑意还未从脸上褪去。
  “谢了。”卞则刚推推眼镜,微愠地一把将书抢过来,抬眼看他。
  “不客气。”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她真是让他印象深刻,他发现自己近来常会想起她,即使在家看着他最喜欢的书或是打着电脑的时候,她迷糊又美丽的脸也硬是不经允许就闯入他的脑海。
  他已经嗅到某种“危险”的讯号了!
  卞则刚这才发现于慎谋长得挺好看的,不笑的时候满脸酷样,很性格;但笑起来的脸则斯文许多,而且眼尾嘴角还带点稚气。
  “我……我并不常这样的,今天正好心不在焉,才会弄成这副局面。”她不想让一个男同学看到她威严尽失的样子。
  “哦?”他站起来,很自然地扶起她。
  “真是谢谢你的帮忙。”她深吸一口气,扯出一个笑容。
  “别客气。你要往哪个方向?”他忽然问。
  “东区。”她愣愣地道。
  “能不能顺道载我一程?”他双手挂在腰带上看她。
  “呃……好啊!”只有答应了。卞则刚想不出拒绝的话。
  “谢谢。”他大方地上了车。
  卞则刚把书放到后座,直到车子转出校园还搞不懂于慎谋究竟是哪条筋“秀逗”了?他不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吗?
  不是她多心,她总觉得他近来常常出现在她面前。
  而且非常频繁。
  奇怪!真奇怪!
  一定是有什么事在进行只是她不知道而已。
  卞则刚看着又在她课堂上出现的于慎谋,觉得事有蹊跷。他已经连续旁听了她好几堂课了,上课时他专心认真,仿佛要把她所讲解的全部吸收似的,而每每她念到一些绝妙的情诗,他的眼神都会教她局促不安,好像……好像她的所有情绪都难他的法眼一样。
  他到底在想什么?又想干什么?
  也不想想他们所引起的话题热潮未退,他还敢明目张胆地跑来旁听她的课,害得她百口莫辩,只能任流言四窜,无力回天。
  终于,有关他们两人之间的传闻,在炒了近一个月后引起校长的注意了,校长找了一个时间约谈她,她诚惶诚恐地前往解释了半天,之后,才带着校长那句“好自为之”的训诫回到系办公室。
  唉!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原以为到T大教书是件美好的事,现在看来,根本是个错误的决定。
  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看来,教完这一年她得收拾行李滚回美国去了。
  在办公桌前坐下,她的心情还是跌停板,无意义地翻着书,竟从书页间掉出一张折叠整齐的小纸条。
  她捡起来打开一看,上头用电脑打着一首英文诗,诗旁还有着字迹遒劲优美的手泽——
  假使爱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什么?
  假使爱存在,它究竟是怎样一件东西?
  假使爱是好的,我的悲伤从何而降?
  假使爱是坏的,我却觉得稀奇,
  哪管它带来多少苦难和乖戾,
  它好似生命之源,竟能引起我无限快感,
  使我愈喝得多,愈觉得口干舌燥。
  如果我已在欢乐中活跃,
  又何处来这愁诉和悲号?
  如果灾害能与我相容,何不破涕为笑?
  我要请问,既未疲劳,何以会晕倒?
  啊,生中之死,啊,祸害迷人真奇巧,
  若不是我自己给了你许可,
  你怎敢重重叠叠压在我心头。
  呀!这是一种什么奇特的病效,
  冷中发热,热中发冷,断送我生命!
  卞则刚一看见这首讲诗立刻知道这是英国诗歌之父杰弗雷·乔叟的“特罗勒斯的情歌”。
  但,是谁将字条夹在她的书本中的?
  她的目光下移,字条未端龙飞凤舞的三个字解答了她的困惑。
  于慎谋!
  她瞪大眼睛,不明白他写这首诗给她做什么。他是要问她这首诗的出处,还是要问她这首诗的作者?他真的这么认真在上她的课?
  她该感到欣慰的,可是,内心却涌上一种怪怪的情绪。不知为何,于慎谋这张字条的爱情让她惴惴不安,这首情诗中描述情炽烈浓重,把爱情形容得恰如其分,是一首常被用来当成表达爱意的诗篇。
  她搔搔后脑,决定找他谈谈,顺便问清楚他为什么放着电机系的课不上,跑来旁听外文系的英文情诗选读。
  打字主意,她等到下午三点半,才走向电机大楼找人。日间部大部分的课只排到下午两堂,学生们几乎一下课就走光了,电机大楼的走廊上只剩下寥寥几人,她向行经身旁的一位女同学问道:“请问,你知道电机系一年级的于慎谋吗?”
  “知道啊!他是我们系上的名人哩!”女孩活泼地回答。
  “他离开了吗?”
  “我刚刚好像还看到他在电脑室里头,你可以去那里找找看。”女孩往东侧一指。
  “谢谢。”她顺着方向一路走去,来到电机系的专属电脑室,一打开门,强劲的冷气便迎面扑来,让她的打了个哆嗦。
  一个个分立的电脑桌整齐地排列着,于慎谋就坐在前方的位子上,面对着电脑专注地敲打键盘。
  她慢慢踱到他身后,才想偷瞄一下他在做什么,他就霍地转过椅子,盯着她问:“有事吗?卞助教。”
  她反而被他吓了一跳,没好气地抚着胸口说:“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身上有股特殊的气味,很容易辨认。”他靠着椅背,悠哉地摇晃着双长腿。
  “气味?什么气味?”她闻了闻自己的肩,没闻出什么味道。
  他忽然站起来凑近她的颈间,轻声说:“玫瑰香气。”
  她被他超乎安全距离的侵略骇住了,忙不迭地后退,舌头却打了结,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太胡闹了!
  于慎谋微微一笑,又坐回椅子,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卞则刚掩饰地清了清喉咙,拿出那张字条说:“我……我看见你留在我书内的这首诗,你是从哪里看来的?这是十五世纪英国诗人乔叟的作品,诗名是……”
  “这我知道,特罗勒斯的情歌。”他打断她的话。
  “你知道?那你写这首诗给我干什么?我还以为你找不到出处呢?”她一脸茫然。
  “我只是觉得这首诗很符合我现在的心情。”他右手手指旋着原子笔,低头笑着。
  “心情?”她又将诗看了一遍,才恍然道:“这是首情诗……啊!原来你恋爱了?”
  “应该是吧!”他抬眼看着她。
  “那你该把这乎诗给你爱慕的对象才对啊!”她哑然失笑地说。
  “我给了。”这个超级“钝”的女人!他暗暗叹息。
  “给了?”
  “嗯哼。”他的一双亮眼直盯着她。
  “那为什么还会跑到我手上……”她先是迷糊,然后噤声,然后瞪大眼睛,然后张大了嘴巴,“你……你……你是说……你……该不会是……”一紧张就结巴是她的坏毛病。
  “我把这首诗夹在我喜欢的人的书里了,希望她能明白我的心,结果,她却不解风情地跑来告诉我诗的作者和名称。”他眼中闪动着促狭的光芒。
  卞则刚真的傻了。
  喜欢?于慎谋喜欢她?Jesus Crazy!这怎么可能?她比他大三岁,而且还是学校的助教啊!
  他该不会被那些徘闻搞得是非不分了吧?
  “我……我告诉你,开……开玩笑得要有个限度,于同学,你可别因为被校刊上那些八卦新闻惹毛了就来个以假乱真……不,弄假成真……不不不……是真假不分……”她慌得连舌头都不灵光了。
  “是非真假我一向分得清清楚楚。”他对她的反应笑不可遏。
  “是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还会说出这么疯狂的话?”她觉得脑神经快打结了。
  “我不认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有什么不对。”
  “不对、不对!当然不对!”她激动地说。
  “你干嘛怕成这样?我是说我喜欢你,又不是说要杀了你。”他还有心情抬杠,俊朗的脸也全是笑意。
  瞧他轻描淡写地把“喜欢”两字说得像是家常便饭,卞则刚却因这两个字差点休克。这位小老弟的幽默细胞可能太旺盛了,才会在这种时候寻她开心。
  “我说,于同学,亏你父母还给你取了‘慎谋’这个名字,你在开口前确定这些话有经过你的大脑吗?”她努力维持内心的平静。
  “‘慎言’是我大姊的名字,我们家四个孩子分别叫慎言、慎知、慎行和慎谋。抱歉得很,除了我,其他三个都名不副实,我还算是家里最实至名归的孩子。”他顺着她的话把家里的人做了个简单的介绍,也展现他的自负。
  “是吗?你确定你真的对任何事都能‘慎谋’吗?”她可看不出他有多么善于“小心计划”!
  “当然,我对自己的人生和感情都做过深思熟虑。”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会胡涂地说出这种话?你分明在开我玩笑!”她无力地拍着前额。
  “别担心,我对你是认真的。”他笃定地说。
  “够了!你要是认真的我才更担心。”她最好先离开这里,就当她没来过,也没听过他的“告白”好了。
  看她不停后退,他倏地站起来拉住她的手,表情诚挚慎重。
  “我对自己非常了解,在遇见你以前,我一直嘲笑爱情的存在,可是遇到你之后,我了解了所有歌颂爱情的文章辞藻曾经被赋予什么样的任务,这些字句成功地传达了人心的悸动与狂热,就像现在我会藉着乔叟的诗来表达我的感情。”
  她觉得一股热流从他温热的大手传了过来,就要将她焚烧,因而急得甩开他的紧握,喘着气道:“我想,可能是你太投入我的课,把一些情诗的意境和自己的心情混淆了……从今天起你别来听我的课了,好好修你电机系的课,这样对你比较好。”
  “你为什么对我的表白这么震惊?”他直视她的眼睛,虽然早料到她的惊讶,但没想到她会反应得这么激烈与不安。
  “为什么?”她拨了拨长发,有点生气地喊道:“你问我为什么?因为你根本不了解我;因为我比你大三岁;因为我是老师而你是学生;因为我压根儿不相信你会喜欢上我;因为……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学生,一个毕业后就跟我毫不相干的男孩子。”
  “你的理由我完全不能接受。”他向前移一步,低头看着她。
  “我的理由并不是为了要让你接受而成立,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告诉你而已。你真想谈恋爱的话,我劝你找个身份、年纪相当的女生,OK?把我当成对象是件可笑又愚蠢的事……”她闭起眼睛胡骂一通。
  “卞则刚!”他忽地喊她的名字。
  “干嘛?”她臭着脸抬头,担一扬起脸就觉得眼前一花,被他闪电似地偷吻了一下唇瓣,嘴里的话惊得全缩回肚子里去。
  “嗄?”她立刻捂住嘴,不能置信地睁大漂亮的双眼。吻……他……竟然吻她……
  “这是定情之吻!”他贼贼地笑了。
  “你……God!我的麻烦还不够多吗?这场闹剧该结束了!于……于慎谋,别乱来,千万别乱来,否则我会让训导处记你一次大过。”她边警告边向前伸直右手,继而揉揉眉心,大呼一口气,转身往门口走去。
  于慎谋定定地盯着她的背影,清楚地说:“我追定你了,卞则刚!”
  他的话险些又让她跌跤,急忙扶住桌沿,她连头也不敢回,匆匆地跑出电脑室。
  刚刚的事只是我的幻觉!统统是幻觉!在逃回外语学院时,她拼命这么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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