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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百分之九十九没回,但信都储了起来,就如储起一份份感情一样。 我常说,作者与读者之间,有种遥远的爱,而那种爱是很深长的。 除了是作者,我本身也是读者,对一些看了多年的专栏,总有份感情。 母亲看冯凤三先生写上海,就看了十几年,虽然凤三先生的题材几乎篇篇都是上海,母亲却看极不厌。 我喜欢收读者信,却没有时间回。其实,虽然不是寄封信般回,每日在专栏里头跟读者谈天说地,都算回了。这么说来,我写给读者的比读者写给我的还多呢。 中学时,有些同学爱交笔友。我没有这个习惯,通街都是人,交什么笔友,神秘兮兮的,我只想像个字体秀丽、辞语浪漫的笔友,真人原来长得像只大青蛙。要跟素未谋面的人做彩虹上的梦,不如实实在在找个真人拍拖去。 我又怕读者约我会面,因为我害羞,亦不擅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亦不好为人师,要求我见面指教几句,我可没什么可指教的。 在路上碰见还好,读者从怀中掏出本拙作来,叫签个名字,反而很友善自然。 最尴尬的一次是在路上遇上个青年,遥遥唤我林小姐,看看好像有点面善,见他伸出手来相握,我便糊里糊涂地说了句:“好久不见。”青年却说:“你从来未见过我,我是你的读者。” 更莫名其妙的一回是在酒楼坐下,一个穿着笔挺西装、行政人员模样的男子走过来自我介绍,说素仰大名,跟着把名片拿出来,我还以为他叫我在名片背后签名呢,岂知他却说“我是卖保险的,你要不要买保险!”这人也算鲁莽了,他认得我我不认得他就要跟他买保险?我应该向他说:“港督在那边,不如你也去说声素仰大名,叫他买保险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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