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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影明星的喜恶,也是毫无道理可言的,第一眼看见周润发便喜欢,那时他还是无线艺员训练班的学生,没有工作纪录可言,我只是很直觉地认为他会成为大明星。 第一眼看见汤告鲁士便喜欢,看他的第一部电影,根本不知道他姓什名谁,但觉他有掩不住的光芒。 美国的阿叔辈巨星也真有容人之量,保罗纽曼有型有款有演技,当年居然肯和刚冒头而红的罗拔烈福拍档,年前又找最新窜红的汤告鲁士配戏。连演技派巨星德斯汀荷夫曼也找汤告鲁士合作,一些也不嫉妒这些来势汹汹的后起之秀,相得益彰,互相辉映,真是美事。 无怪我四个人都从第一天起便喜欢。 这个喜欢是长久的,我对偶像,忠心耿耿。 至于不喜欢的呢,便没有逻辑可言了,如梅丽史翠普,戏硬是演得好,导演和影评人硬是大赞,而我也同意她是个极优秀的演员,迫我说服了她也可以,但依然硬是不喜欢她。 也许是不喜欢她演戏演得太努力太小心,看得我很累。梅丽史翠普的潇洒,也是经过细心地消化过了剧本的潇洒,可以打九十分,但我就硬是不喜欢她。 平日喜欢谁不喜欢谁还不是一样。世上没有圣人,只有可爱的人和讨厌的人两种,讨厌的人,连选他做敌人也浪费时间,一于当他不存在,也不管讨厌的人在哗啦哗啦地说什么。 大概人家当我是敌人、对手、竞争者的时候多过我当甲乙丙丁是,我只管做我自己的事,引不起我兴趣的人理他干什么? 故此简而清深知我,不爱讲是非并非因为我品德高超,而是因为没有兴趣讲引不起我兴趣的人的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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