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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到十二岁,短发。 十三岁后,一直长发披肩。 最近,剪了头发,直直短短的刚及领际。 这便是我的“青丝帐”,很易算,因为我的头发很少一时长一时短。 从中二到中三间开始梳辫子,一直到中学毕业,打散了,头发垂到半腰,再长可没有了,有些人的头发可以一直长下去,我的却是拖到背后四五寸左右,便怎么也不会再长的了。 在“无线电视”做事时看过参加长发比赛的人;有几位的头发长到直及足踝,实在没看过也不信。古时中国著名的美人张丽华,最大的特色便是一把长及足踝、乌润柔美的青丝。外国为救夫而以发披身裸着骑马的葛戴华夫人,相信秀发一定是又浓密又长,不然怎可以把赤裸的身子遮盖?至于我见过的那几位参赛者,头发长则长矣,但不秀不柔也不润,长及足踝的头发又干又糠,反而有点吊死鬼的味道。 大学时也是长发,只短过一次,因为有一夜在宿舍里百无聊赖,拿起剪刀便把头发乱剪,只照前镜不照后镜,十分大刀阔斧的,把头发剪得短短的一层层,像男孩子一样。翌日去做实验,跟我一组的男生吓了一跳,频说:“你无须如此,无须如此。”其实有甚么无须如此,又不是有什么伤心事,只不过一时兴起,剪了第一下便第二第三下地剪下去而已。后来去理发,发型师张大了嘴直叫嚷:“是谁替你把头发剪得这样乱七八糟的?”我指指自己,他只好摇头又摇头。 毕业后也剪过一次短发,也是刚及领际那么短。不过,我似乎每次把头发剪得很短都不得好评,再加上每一位男朋友都不准我剪头发,只好每次都“长发为君留”了。 这回剪了,虽短也比脸孔长,其实不算短发,不过人们看惯了我长发而已,想来不久还是得把头发长下去,长发为君留,长发为君留,女人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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