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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跟一个清晨打了招呼,少了点内疚。因为我从来没有诚意去认识清晨,清晨于我只是个黑夜顺道带来的客人,通常我是跟黑夜聊得太久,直至黑夜悄悄溜走,一把将清晨这不速之客推给我。通常,我会白它一眼,然后想起:还没睡过。连招呼也不打,便拥枕追求永远不够的睡眠,合眼前还要咒一声:天杀的早晨,这么快来到。窗外又白了一点,太阳快出来了,一天的重担又得再挑起了,鸟儿唱得再婉转,也像叫上班的钟。 我喜欢不完的夜,夜没有时间表,没有人规定我几点钟要做什么。夜里,睡了也好,独自挑灯也好,所有人都变得没有关系,不再骚扰别人。在白日里,人与人间有大多的关系,在白日里,我们都没有了自己,都是活在人际关系里。夜是个不管事的好朋友,那时我们最自由。 不是不喜欢清晨的海滩,浪打进雾里,雾卷进浪里,我们是雾外边的观浪人,我们是雾里边的听浪人……然而,清晨是那么地短暂,汽车的马达声一响,浪的低吟便沉寂了,巴士的废气一喷,雾便忽地消失了。跟着是人声、扰嚷声。鸟儿日间做什么啊?都躲起来不看我们的营营役役了。而我们,又都忙着出去展露人性的丑恶。 夜是宽和,清晨是惊动不得,白天,白天是三姑六婆。 窗外一片怯怯的白,就快变成霸道的金黄了,待我赶忙睡两小时,避免目击这个伤心的转变和清晨的沦落。醒来,骄阳向我挑战,我亦已变得刀枪不入,在双颊扫两抹胭脂,唇上点一点红,像印第安勇士般画个战斗脸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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