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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我知道有一家餐厅菜色不错,不过离这里远一点,大概要走十五分钟的路程,我常常自己散步到那边吃饭,你要不要试试?”霜哲伟沉思了一会儿,态度自然地说。 金薇亚当然对这样的提议,充满兴趣。 华灯初上,夜光如昼,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人潮拥挤的街头时,金薇亚才惊觉外表斯文秀气的霜哲伟,在人群中,竟是那么的孤傲与落落寡欢。 “你觉不觉得奇怪,社会上有些人,成天吃饱了没事,就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头闲逛,真是浪费生命,那些人看起来大多两眼空洞、目光无神,简直就是行尸走肉,为什么他们不好好规划人生,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呢?” “也许他们只是很单纯地把逛街色作一种休闲方式吧!”金薇亚努力让脸上的笑容维持在不尴尬的状态,虽然她被霜哲伟的话,隐约刺了一下,但回头一想,霜哲伟又不知道她平常没事也爱逛街,因此这些话,铁定不是针对她个人,她又何必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自寻烦恼呢? “可是根据我的观察,逛街似乎达不到休闲的效果。” “那要怎样才能达到休闲效果?” “看书或运动。看书能让精神充实,运动可以锻练身体,放松压力。” “可是住在都市里,很难找到运动的空间……” “说的也是,都市文明的拥挤与污染,很容易使人心腐败堕落,你想不想离开都市,偶尔到乡间看看秋天的芦苇?” “好啊!到那里去?” “到嘉义去!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那里马路边的水沟旁,常常有野生的芦苇……” 就这样,于是在某一个晚秋的假日里,金薇亚随着霜哲玮,驱车前往嘉义市。嘉义对金薇亚而言,是个陌生的地方,然而这件事情的本身,就金薇亚看来,是多么浪漫温馨---男人带着他倾慕的女人,回到儿时的故乡,着那童年熟悉的芦苇花,开在秋天的马路旁…… 金薇亚陶醉在这深情浪漫的幻想中,可是这一路上,从台中到嘉义,霜哲伟并不多话。他只是专注于开车,那种神情和专注于计算机屏幕,几乎没有两样。金薇亚不习惯这种沉默的气氛,她的眼屠常常偷瞄着霜哲伟,霜哲伟脸上的表情却非常沉静安然,他完全浸淫在这种无言的旅途中,享受着人我两忘的相处哲学,看他的模样是那么容易沉醉,境界是那么高深难测,使得金薇亚也小心翼翼,不敢随意开口惊扰他。 偶尔,当霜哲伟开口说话、发表感触时,金薇亚总是松了一口气,虽然她急于想附和,或参予讨论,但是霜何伟的话题,却让她插不上嘴。霜哲伟要不就是分析计算机科技的展望与前途,要不就是批评时政,或议论社会的种种矛盾现象,碰巧这些都不是金薇亚精通的谈天资料。虽然如此,金薇亚还是努力说些话,让自己着起来像个有见识的新女性,即使她所能做的,只是把霜哲伟的意见,重新用自己的话陈述一遍,因此她不知不觉里,老是重复着相同一句开场白:“哦!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 “薇亚,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希望你有空的时候,要多看点书,最好能养成阅读的习惯……”最后霜哲伟语重心长地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凡事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金薇亚不由自主地回答。 霜哲伟终于把车停泊下来,他领着金薇亚穿过拥挤的市集,走进一条弯曲狭长的窄巷里,那窄巷两旁,尽是简陋陈旧的屋舍,窄巷中还有窄巷,屋舍同样是钉钉补补、拼拼凑凑的。金薇亚着见有一户人家门前,破藤椅上坐着目光呆滞的老人,老人穿着泛黄的汗衫,和洗薄了的宽松睡裤,脸上的皱纹像是用刀刻划上去的,岁月的风霜在他的沉思中静止着,宇宙的光阴和他的视野一起遗失了:金薇亚以为老人是睡着的,但走近了着,才发觉,那厚重的眼袋中,里藏着一双醒着的眼睛。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是你小时候曾经住过的地方吧?” “这里就是眷村,听过吧?看见这些人没有,他们是一堆烂肉,活着只是在等死罢了!我在这里住过,太了解这些人了……” 霜哲伟冷漠调侃的语气,让金薇亚打从脚底冒起一阵不自在,她仓惶地把眼睛转开,怕那老人其实是听得儿的,虽然她不了解眷村,但是霜哲伟的话,在她听起来是那么样的恶毒!她不能了解:为什么霜哲伟要如此无情地批评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为什么有这么多愤世嫉俗的情绪? 就金薇亚所知,社会上大部分的人都在致力于包装自己,塑造自己的形象,对于自己的过去出身,总要把那不好的部分忽略掉或极力隐瞒,若是不小心被人发现了真相,也要装出满腹委屈的样子,想办法说个谎掩饰过去。至于那发觉真相的人,也会将心比心,懂得体贴别人的苦衷,凡事点到为止,不必深究,大家心照不宣,所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不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吗?为什么霜哲伟孤傲的眼里,彷佛没有这个游戏规则的存在,她揪了霜哲伟一眼,只见霜哲伟一脸冷漠,完全没有感受到金薇亚的担忧。 “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不是说来看秋天的芦苇吗?”金薇亚试图转移话题。 “没什么:只是刚好经过这里,顺便带你来参观一下,让你见识见识人间的活墓园……”霜哲伟忽然笑着说。 金薇亚听见霜哲伟讲话那么诡异辛辣,心底忽然有股莫名的畏惧。 幸好不久之后,他们离开了眷村,霜哲伟的话题才开始多了起来。当他们来到郊区,着见山沟旁的芦苇花飘白的时候,霜哲伟一反平常的深沉,忽然变得像个小男孩一般,眼里闪动着稚气的光彩,脸上浮现难得一见的开朗笑容,他对金薇亚诉说童年孤苦的岁月,回忆曾经独自骑着却踏车,来到山沟前看煎苇花的故事。说着说着,他淘气地跳下山沟,采了一把野生的芦苇花,送给金薇亚,金薇亚感动地握着那把芦苇花,陪霜哲伟站在沟堤上,眺望白云远方。 “薇亚,你对末来有什么规划?” “我?我想的不多,也许先找个稳定的工作再说吧:你呢?你有什么梦想:“ “过两年,我打算出国丢念博士,目前的工作也许只是过渡期……”霜哲伟讲起他的梦想时,脸上浮现坚毅执着的神情。金薇亚觉得霜哲伟的话,不是说给她听的,他只是在对芦苇花说话。 “我曾经有过一个梦想,想去日本学服装设计……”金薇亚说这话,只是想凑趣,她的声调既不执着,也没有任何自信。 “服装设计?你是说学做衣服?又不是做和服,为什么要去日本学?国内不是有很多缝纫教室……”霜哲伟一脸纳闷。 对于霜哲伟的疑惑,金薇亚无言以对,她只觉得怔忡不安与难堪,是啊!她很少意会到自己的梦想是多么渺小,她一向只想到眼前的事情---想着爱情,想着生活,想着如何变成衣着光鲜、意气风发的美丽女强人。她从媒体信息的大海中,努力拼凑出自己所要认同的价值观,构筑自己的生活形象,但有时候她不得不感到挫折,不得不羞愧,因为她发觉自己身上有着和美丽女强人格格不入的劣根性---她喜欢烹饪、喜欢缝纫、喜欢打毛衣。更可耻的是,虽然她鄙视传统女性的附庸角色,认同现代女性应该从男人的奴役梦里觉醒,追求平权与独立自主,但是潜意识里,她对爱情婚姻的渴望程度,依旧强烈…… 金薇亚的迷悯与难堪,并没有获得霜哲伟的体谅,反而让他感到百思不解,他向来对任何问题,都抱有追根究柢的好学精神,因此,从嘉义回到台中之后,事隔多天,他仍然锲而不舍地追问金薇亚: “你真的打算去日本学服装设计?” “只是随便说说,聊天的话题嘛!” “如果你有心念书,我建议你不如在国内随便考个大学念念……” “我知道!” 对于霜哲伟的建议,金薇亚只好采取敷衍的态度,勉强应付,谁说她不想念大学,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这是自然的定律,但是问题就在于:现实状况绝不是像霜哲伟所讲的那样,“随便”就能考个大学来念念!连续三年没考上大学,这个残酷的事情,对金薇亚而言,曾经足一场什么样的伤痛,也许霜哲伟永远无法理解吧? 一整个冬天,金薇亚尝试要走入霜哲伟那属于菁英份子,知识与理性交织的世界里,但愈走下去,她就愈觉得今年的冬天会很冷。每当他们走在大街上,霜哲伟总是独自走在前面,有时金薇亚快步跟上来,想和霜哲伟并肩同行,但不知不觉里,金薇亚却又远远落后…… 总之,像霜哲伟这样的男人,似乎连走路都非常专注,因此金薇亚只要稍一分神,就失落了和他并肩同行的机会,久而久之,他们只好维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一前一后的走路态度,在彼此之间形成了惯性定律 十二月底,霜哲伟生日那天,金薇亚亲手编织了一条茶色围巾,藏在牛皮纸袋里,趁着霜哲伟正在操作电脑时,悄悄递给了他。霜哲伟打开袋口看见那条围巾,他似乎有点惊讶,但是目光很快又冷静下来,重新回到计算机屏幕上,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说:“晚上到我家,我们一起吃火锅。”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去超市买火锅料,一起回到霜哲伟住的公寓里。火锅的热气驱走了不少寒冷,霜哲伟在餐桌前,谈了很多个人的身世,原来在高中时代,他就已经父母双亡,全由年长十岁左右的哥哥和姊姊照顾他。霜哲伟的哥哥是大学教授,姊姊是高中数学老师,面对自己的坎坷身世,高中时代的霜哲伟,曾经有一段时期意志非常消沉,就是那个时候,他常常放下书本,独自骑着脚踏车去看山沟的芦苇花。有一回,被他严厉的姊姊发现,姊姊冷冷瞪着他说:“霜哲伟,你要是没考上国立大学,就去念军校,别想我会浪费钱让你去念私立大学,想混吃等死,你还没那个命!” 霜哲伟非常感激姊姊当年对他的当头棒喝,一语惊醒梦中人,要不是姊姊的严厉激将,他不敢想象自己要如何度过那段动荡不安的危险成长期,说不定今天的他,就会和别人一样随波逐流,浪费生命呢! 如今,姊姊结了婚,和姊夫住在台北,哥哥虽然在台中买了这栋公寓,但是为了做研究方便,经常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并不是每天回来。当然,他住在哥哥的房子里,也不是全然没贡献,霜哲伟指着厨房里那座超大容量的冰霜,得意地告诉金薇亚:“这冰箱是我买的!” 金薇亚温柔地倾听着,脸上照例堆满了体贴的笑意,只是这顿火锅吃得愈久,她的心情就愈迷榈,交往这么久了,霜哲伟与她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具体的亲密动作,连手都不曾碰触过。今天她陪霜哲伟回来,一路上,霜哲伟提着金薇亚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没多说什么,入门以后,霜哲伟把装围巾的纸袋,硕手放在客肤的沙发上,从此好象忘了似的,再也不曾提起。 “你要不要试试新围巾,那是我用棒针织的,花样很特别,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金薇亚终于忍不住说。 她逃离了餐桌,跑到客厅来找那条围巾,霜哲伟跟随过来,金薇亚把围巾捧在手上,一副忍不住要帮霜哲伟披上的焦虑模样,霜哲伟只好接过那软茸茸的毛织物,难为情地将围巾勉强披挂在脖子上……他是难为情!女孩子亲手为他纤的围巾,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承受,他不习惯温情,只好以冷漠来掩饰: “台湾的冬天似乎没冷到需要围巾……” “寒流来的时候,还是可以派上用场……:“ 金薇亚的眼底,有一股很深很深的失望,她觉得自己永远没有能力走进霜哲伟的世界,霜哲伟的世界是那么深沉冷静,甚至深奥晦涩。吃过了这一夜的火锅,他们的关系仍然若即若离。霜哲伟依旧习惯走在金薇亚前面,金薇亚只能无奈地望着他的背影。 于是有那么有一天,当他们走在街头人群中时,金薇亚望着霜哲伟专注行走的背影,她忽然停住脚步,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决定转身朝不同的方向走去。霜哲伟发觉了,他在人群中只驻足回首了几秒钟,就毅然而然地继续向前迈进…… 金薇亚赤裸着身体,缝绮在叶千钟身上。大过年期间,外头飘着湿风冷雨,寒夜里,男人的体热,让人分外觉得温暖安适。街道外的空虚寂寞,惊扰不到汽车旅馆内---浪漫套房里的醉人灯光,纵然只是短暂的取暖火花,又何必白白浪费能源呢?还是及时行乐吧! 金薇亚娇吟地索求,叶千钟奋力挺住男人的尊严,然而自从半年前,金薇亚与罗冬美摊牌的事情发生之后,他总是有着力不从心的感觉,也许是内心深处的愧咎感在作祟吧?金薇亚也着得出来叶千钟的疲倦窘态,因此她意兴阑姗地从叶千钟身上滑下来。 “千钟,你最近身体好象不大好?” “没什么,我休息一下,待会儿就恢复了……” “我问你,你跟她还有接触吗?” “偶尔,她会要求,我只好勉强敷衍,总不能……”叶千钟羞愧地回答。 “她是不是很贪婪?要不你怎么……”金薇亚冷冷地说。 “没有啦!你不要胡思乱想……” “世间事就是这么不公平?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可是我呢?我只是你两个女人当中的一个。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劝你多爱惜自己的身体,能不要就不要!”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跟她只是不得已才在一起,我的一颗心全都在你身上,她发育不良又生过小孩,怎么能跟你比呢?像你这么丰满的女人,真的会迷死男人!”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这么有魅力?”金薇亚眼里有着蒙陇的笑意。 “相信我,我是男人,我了解男人……”叶千钟轻声说。 金薇亚忽然从被窝里爬起来,她光溜溜地站在镜前,望着自己的恫体,发了一会儿呆,千钟躺在床上纳闷地看着她,以为她又想到了什么新鲜花招,正想问她,却看见她在镜子里笑起来,回头对千钟说:“改天趁我妈不在家时,我偷偷炖个人参鸡,给你补补身子!”过完了旧历年,金薇亚结束了计算机训练课程,她在一家计算机代理商的门市部,找到一个展示员的工作。春末夏初的季节里,金薇亚任职的计算机公司,参加了一项全国性的计算机信息展,金薇亚随着公司的安排,在展览会场里,充当解说员。 在为期两星期的展览活动期间,金薇亚天天把自己梳理得光鲜耀目,卖计算机毕竟和卖车不一样,卖车需要对客人巴结讨好、察颜观色,卖计算机只要拥有专业的解说能力,等着客人谦卑地过来求教就可以了,因为高科技的东西常使普通人心生敬畏,所以金薇亚在展览会场里,总是把腰杆挺得直直的,下巴抬得高高的。当个电脑解说员,除了力求口齿清晰、态度自信之外,需要操作示范时,金薇亚的手指敲落在计算机键盘上的姿势,也刻意维持着最完美的专业角度,就好象钢琴家优雅的手指,精采地滑过琴键一样。金薇亚简直把计算机解说员的工作,扮演得入木三分! 自信加上美丽,使金薇亚在展览会场上,赢得不少参观者的赞赏,这些赞赏让金薇亚的笑容,一天一天更加迷人。本来,爱表现只是金薇亚天性里的一部分,是她自得其乐的一种生存方式罢了,没想到在展览会即将落幕前,却为她吸引来一段始料未及的美丽逻遁! 那是一个人潮冷清的下午,金薇亚独自守着公司的展示区,正因为一个人无聊,她坐在那儿轮动手指玩弄着钢盘,纭习着计算机给固的游戏,玩到沉迷时,隐约觉得有人靠近身边来,她抬头一望,看见一对放肆的男人眼神,正凝视着自己。 “需要为你解说或示范吗?”金薇亚坐在旋转椅上说话,她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充满自信地回看着男人。 “你已经连续三天帮我做过解说兼示范了,如果你愿意再解说一遍,我当然不反对,毕竟听你说话也是一种享受!”男人故作洒脱的声调里,暗藏着一股不容别人忽视的傲气。 “哦!是吗?很抱歉,这次计算机展,来参观的人很多,要记住每一个人的脸,实在是有点困难……”金薇亚以女性的敏感直觉,多少也意会到对方语气上的暗示了。 “没关系!这不是你的错,严格说起来,这是我的错,因为我一直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汤树杰,请别误会我是成天吃饱了没事做,专门跑来这里闲逛的游民,我目前在一所私立高职教数学,每天都是趁着没课的时候来的,没办法!贵公司的产品对我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强工,让我每天都忍不住想来参观……” “那你要不要订购一部我们公司的计算机?”金薇亚眼底轻轻闪过一抹笑意。 “可以啊!如果我有荣幸请金小姐喝杯咖啡,也许我会听从金小姐的建议……” “你知道我姓金?”金薇亚明明看见男人手中拿着她的名片,却故意间。 “那当然,金小姐人如其名,就像一朵金色蔷薇。”汤树杰眼看着金薇亚动了心,语气就更加昂扬自信。 金薇亚打量着汤树杰,三十岁左右高壮的年轻男子,穿着一身米白帅气的名牌衬衫和休闲裤,头发伏贴柔软,鼻高肉隆,双眼皮宽深如割,耳垂丰厚,唇色红润,胡须刮得很干净,仔细看起来,是有那么点书卷气,但是比起一般印象中的老师,当然体面帅气多了。 “你为什么要请我喝咖啡?”金薇亚的语气忽然变得既娇媚又柔软,她心里正盘算着:该不该立刻答应?或许再多矜持一点时间吧! “我只是觉得,也许我们边喝咖啡边聊计算机,彼此对计算机的印象将会更加深刻,没有人规定咖啡跟计算机不能联想在一起吧?”汤树杰说话时,眼神非常认真,只是他一向习惯用傲气来掩饰不安,因此声调上,难免有点强硬。 “可是我现在走不开……”金薇亚的语气里,忍不住流露出淡淡的遗憾。 “没关系!晚上六点半,戎在大门口等你下班,我们一起吃晚餐好吗?” “嗯……”金薇亚故作考虑状,腮边却挂着微笑。 “那就一言为定了,我们不见不散。”渴树杰赶紧乘胜追击。 金薇亚眠唇微笑,她目送着汤树杰潇洒离去的身影,内心那般沾沾自喜的虚荣感,飘然若梦。一切宛如命定!在她经历过叶千钱的优柔寡断,和电哲伟的理性孤高之后,这个名叫汤树杰的男人,就这么突然---戏剧化地出现了!也许人生的际遇就像玩宾果游戏,当你刻意追求输赢的时候,常常人算不如天算,当你放弃执着迷恋的时候,机会却突然凭空而降,让你美梦成真…… 像这样的美丽避遁,是很多女人在少女阶段都做过的春梦,虽然金薇亚已不再是花样年龄的梦幻少女了,但是她内心深处依然忍不住雀雀跃动,她并非对那个陌生男人汤树杰一见钟情,她只是爱上被男人倾慕的感觉:是的:她向来喜欢这种感觉,她想起了高中时代,有一回她和麦玉霞走在操场上,背对着夕阳余晖,她们陶醉在编织未来的人生美梦: “将来,我希望自己能够奉献真情,从事灵修以及帮助不幸的人……”麦玉霞的梦,和一般人不一样,她总是那么清高宁静。 “我是一个比较自私的人,我的梦想就是---希望全世界的男人都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我想当一双炫丽耀眼的金孔雀,只要能够拥有那么一刻赢得世人的羡慕眼光,就算要用一生的寂寞辛酸当代价去换取,我也在所不惜!” 当年,金薇亚是这么对麦玉霞说的,而今想起,少女时代的痴言梦语,虽然已经随着岁月的流转,被成长的现实心境所取代,逐渐遗忘在记忆的深处,但是那属于悲剧情调的壮烈唯美精神,却也还偷偷留着一丝丝的残梦碎影,徘徊不去…… 金薇亚从随身皮包里,拿出粉饼唇膏,仔细地补妆,她因为过度地注意着时间,所以常常看手表,偶然才想起,手腕上戴着的那只金色手表,是叶千钟送她的,明知是夜市里买来的镀金廉价表,当初她可也没嫌弃,可见自己并不是爱慕虚荣的肤浅女子,想到这一层,金薇亚心里倒也觉得欣慰。不过,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钻戒---那也是千钟送的,金薇亚忽然把钻戒从指上取下来,本想收在皮包里,但是又觉得可惜,好好的一只钻戒,何必藏着呢?要是有人间起,大不了就说是自己花钱员的,反正这个时代,也没规定女人戴的戒指都得是男人送的,想想觉得有道理,于是金薇亚依旧把钻戒套回手指上。 夕阳西沉,向晚时刻,金薇亚准时走出展览会场,汤树杰果然如约等在会场出口,他还是早先那一身潇洒的米白色服饰,所不同的是,此刻他手中多了一朵粉红玫瑰。金薇亚走近前,汤树杰把玫瑰花递给了她,金薇亚接过玫瑰花,一双盈满笑意的眼睛,溜过汤树杰、揪着玫瑰花瓣,作出惊喜的陶醉情态。汤树杰领着她来到停车场,风度翩翩帮她开了车门,金薇亚生进汤树梁的白色跑车里,来到汤树杰所挑选的浪漫西餐厅。 在西餐厅刻意营造的浪漫灯光下,他们心情愉快地吃着精致套餐,并且品尝饭后咖啡,在醉人的轻柔音乐中,他们互相欣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一萤一笑,彼此的眼神不时地在空中交会。 “你知道吗?打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汤树杰用傲意的目光注视着金薇亚,语气坚定地说:“今生今世,我要定你了!” “为什么?你并不了解我,万一我不是你想象中那种完美的女人呢:“金薇亚笑意盈盈的眼神里,似乎有着一丝丝难以消解的顾虑。 “我相信自己的眼光绝对不会看错的,女人就是要像你这样,既美丽又充满自信。我大学读的是数学系,但是我对哲学一向很感兴趣,什么尼采、叔本华、黑格尔……我都读过,我觉得人应该学会驾驭生活,而不是被生活驾驭,我可以请教你大学读那个系吗?” “我没有读过大学……”金薇亚的语气非常淡然,她的内心虽然起了防卫,但脸上的自信表情,始终没有松懈下来。 “那你的表现就更加难得了!很多人虽然念过大学,但思想却很肤浅,人格也毫无成熟度可言。其实书念到最后,还不是要出社会找工作,可见读书只是在为就业做准备而已,很多事情的价值,根本不能用一纸文凭来定义它,比如说,我虽然是私立大学毕业的,但是我不认为自己就不如国立大学的毕业生,甚至我还觉得自己比他们更优秀,人一定要活得有自信,生命才会有意义,你懂吗?” “我当然懂!我在社会上工作这么多年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常在想:无风无浪的人生到底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悲哀?很多人终其一生躲在学术的象牙塔里,也许他们很会读书,但是生命却显得好苍白、好脆弱,我不羡慕他们,我有我自己的生活方式,我觉得任何人---也许除了我母亲之外---都没有资格评断我,因为我又不是菜市场里卖的猪肉,别人凭什么对我挑肥拣瘦,称斤论两,我是活生生的人,我有我的尊严……”金薇亚觉得自己一开始讲得挺流畅的,但后来却因为急切,舌头有点打结,不知所云!她期望汤树保能听懂它的话,因此,她停下来,静静望着他。 杨树杰深深地回望她,他给了金薇亚一个激赏的眼神之后,开始诉说起他自己的身世背景,他用着不平凡的语气告诉金薇亚,他出身于南投的鹿谷乡下,父亲在小学教书,母亲是个家庭主妇。但是,他骄傲地指出,父亲可不是一般人印象中那种穷酸教员,而是个非常具有经济头脑的精明生意人。鹿谷盛产槟榔,因此汤树杰的父亲,除了教书之外,也从事槟榔的承包生意,赚取转手间的高额利润,从中累积了不少财富。 几年前,当汤树杰大学毕业,服完兵役重返社会时,他向父亲表明要在台中市定居就业,父亲于是给了他一千万,让他在台中市买了一栋店铺式的透天楼房。当初,汤树杰本想买一栋漂亮的花园别墅来住,但是考虑到将来开设补习班的计画,还是选择了店铺,父亲对他的舍别墅、买店铺的决定,感到很欣慰,毕竟店铺的实用价值高,增值潜力也较大。 至于说到个人的成就,汤树杰略显得意地提示,他当然跟父亲一样,身上有着不甘平凡的基因特质。回溯自己早年求学过程的表现成绩,虽不敢说光辉灿烂,但也颇有值得骄傲的地方。小学时代,他是个成绩优异、领导才能卓越的班长;国中时期,他仍旧是个考试经常第一名的明星班长:高中他读的是第一志愿的明星学校:大学时代的他,选择了信息丰富、人文汇萃的台北市,当作他青年成长期的知识磨炼场。 大学毕业之后,回到熟悉的中部地区,经过激烈的求职竞争,他在台中市顺利谋得一份私校的教职工作。当然,这只是一个过渡期的踏脚阶,他的目标是通过教师资格甄试,转往公立学校教书,毕竟这些年来经济不景气,就业市场载浮载沉,一片风波险恶,先拥有一份铁饭碗工作,将来再图谋副业,开设补习班,既有稳定收入,又有他项事业,如此一来,人生前途便充满了无限希望。 金薇亚静静倾听着,她发觉眼前的男人,眉宇之间流露着一股坚强的生存傲意,那种彷佛优势者艘步的胜利姿态,正是她向来所渴望的,她不知不觉里,对男人散发出崇拜的眼波,她知道男人喜欢被女人的眼神崇拜,就像女人贪恋男人的爱慕追求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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