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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啊,一想起来就会想不完的,所以就请大家跟我回味一下吧。 小学六年级,我们全班去毕业旅行。 我坐在靠近窗户的位子,本业可以好好看风景的,但是旁边的同学开始呕吐,我只好让给她靠窗的位子,让她觉得舒服一点。 坐到了靠走道的位子,觉得车里的空气真是恶心透了,因为同学们都吐得乱七八糟,这趟毕业旅行可说是呕吐之旅。 然后,旁边走道位子上的人也换了,一个男生从靠窗的位子换过来,正好面对着我。 看着他,我有点僵硬,不知道要讲什么。 我从四年级转到这学校来,很快就知道他是个坏学生,很凶、很吵、很会打人,但我也是个“恰北北”的女生,天天都跟他对骂、吵架、打架,还会向老师打他的小报告,我们两个人形同水火,势不两立。 但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他。 唉!我从小就是个别扭的女生,真受不了自己。 说来也很奇怪,总之当时我们却没有吵架,因为车上几乎每个同学都在吐,所以他对我说:“快不行了,我也要吐了。” “不行,不行,你要是吐了,我也会想吐,你一定要忍!”我赶紧说。 于是,我们两人发挥了革命同志般的感情,互相鼓励着绝对不能吐啊! 车子晃呀晃呀,是要回家的路上了,窗外暗暗的,窗内很安静。其他人都很不舒服地睡着,突然这一刻好象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可是,我很不争气,我开始想吐了,因为那种气味实在令人难过,我没办法了,拿起塑胶袋吐了。 吐完以后,我以为他会觉得很恶心,我以为他会嘲笑我没用,以他平常的个性他都是这样,我也没什么好惊讶的。 但是他递过来卫生纸,眼睛睁得大大的,“你还好吧?” 还是那种粗鲁的声音,还是直截了当的动作,那一瞬间我却心头好暖,仿佛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安慰,让我的眼睛一下子就热了起来。 我接过了卫生纸,说了:“谢谢!” 游览车快要开到学校了,同学们打精神,在老师的带领下,一起唱了:“当我们同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当我们同在一起,其快乐无比。” 是的,当我和他同在一起,是我们认识三年以来,唯一一次和平的时刻,也是我想起来就觉得幸福的一刻,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没有什得大书特书的地方,但那一分钟时而的我就是幸福。 小学毕业后,我再也没有看过那个男生,但是游览车上的那一刻,还一直陪着我,每次和同学、朋友去旅行,每次会上游览车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幸福的那一刻…… 十七岁的时候,我曾经很喜欢一位学长。 六月一日是我的生日,那天刚好是星期六,我们有社团活动,我已经收了几个朋友的礼物和祝福,天气很好,我心情她很好。 然后在走廊上,我远远就看见那位学长走过来,我很高兴地跑上前去,裙子都有点飞起来,“怎么现在才来?社团活动都开始了!”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微笑,然后安静了一下,双手从背后拿出一束玫瑰花。 我呆掉了,望着那红色的玫瑰、白色的满天星、彩色的包装纸,仿佛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花一样。 学长抓了抓后脑,象是要解释什么一样,还不断地说:“对不起,临时想不出要买什么,只好买这种普通的东西,这是我和另一个学长合送的,时间太赶了,没办法,还是在学校附近那间花店买的呢!” 我没有怎么听到他说的话,眼中只看得见那束花。 该怎么形容那一刻呢?就象时间停止了一样吧!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的阳光,照得眼前白白亮亮的,我穿着浅蓝色的上衣,深蓝色的百褶裙,微风轻轻吹过我的脸,我把颊上的头发拨到耳后,接过那十七朵玫瑰花,那一刻真的好象变成了永恒。 “谢谢学长!我好高兴!”我笑着对他说。 我第一次明白,女孩子抱着一束花,就象是抱着全世界的幸福。 过了这些年,我和那位学长已经没有联络,那束花还放在我以前的房间里,花干掉了,有时候会碰掉几片花瓣,叶子也都枯萎了,娇嫩的鲜花成了干燥花,我的十七岁也早就过去了。 但是,我从未忘记,那满满一束的幸福。 我的英文名字叫Carrie,因为我很喜欢Europe欧洲合唱团,这是我国中时很红的外国乐团,不过现在也不知道哪儿去了,他们唱过一首深情的歌曲Carrie,当主唱者呐喊着Carrie这个名字的时候,让我觉得超级幸福的,所以我也就很不客气地给自己取了这名字,一直用到现在。 大学里有一个男生,很会唱歌,尤其是英文歌,他问过我为何喜欢Carrie这名字,我把原因告诉他了,还说我希望有人在电台点这首歌送给我,更希望有人对着我唱首深情的歌,这就是我取这名字的不良动机。 于是,他每次都用低低的声音叫我Carrie,叫得就象在唱歌一样。 他也曾经寄给我一卷录音带,那天室友们都出门了以后,我一个人待在宿舍里,我按下播放的按键,慢慢地、静静地聆听,先是一些杂音,他说了几句话,然后,他唱了那首Carrie。 我双手抱着膝盖,眼睛望着窗外蓝蓝的天,一切都好安祥,有人在对我唱歌,仿佛在歌里呼唤着我,让我被幸福暖暖地围绕着。 到今天,我和他已经分手五年了,但是我还常常想起他喊我Carrie的声音,还记得听他唱歌时的感情,这会让我有点想哭,但这是幸福的眼泪。 我仍然叫做Carrie,但很久没有人对我唱Carrie这首歌了。 我之所以开始写诗,是因为一位很喜欢读诗的男生。 我知道他是别人的,我知道他把我看成小妹妹,我知道他和我只有谈论写作的缘分。这一切我都知道,然而我还是喜欢他。 有一天,考试完了,我和他在教室外面碰见,前一晚我才喝醉了酒,或许我还有点不清醒,我竟然有勇气跑去问他:“你知道学校里有个花园很漂亮吗?” “不知道。”他摇摇头,“我在学校,该来就来,该走就走,没想过要多看什么。” “池塘里的荷花开了,是黄色的哦,还有乌龟耶!树上也开了花,是一种很香很香的花,你应该去看看的!”我这么说。 他笑了笑,没说什么。 “就在那边而已。”我指着给他看。 “是吗?”他还是微笑。 我在心里叹口气,慢慢转过身,想着自己大概该离开了,别打扰他了。 但是才踏出第一步,却发现他跟着我走,那一秒我才晓得,他以为我发带他去看花园,天啊!这是多么幸福的误会! “我带你去看!”我立刻这么说。 于是我们一起走到附近的小花,池塘里的荷花真的开了,非常可爱的嫩黄色,他似乎也很喜欢,说起以前他常背着相机去拍植物的事情。 我捡起掉在地上的白色花朵,递给他:“你闻闻看,真的很香哦!” 他闻了一下,点点头。 我跟他说了些什么呢?说了喝酒的事吧,说了后山上的树和花,说了写诗的事,或许也没说什么,因为那只是十分钟之内的事。 “我该走了。”他看了看手表说。 我目送他的背影,直到完全看不见,然后捡起一朵好香的花,吻在我的唇上。 这就是我幸福的十分钟。 说到这里,好象我是个历尽沧桑的老女人,真是有点好笑。 其实每个人从小到大,都会喜欢上不一样的人,或许不一样的人喜欢上,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有的只是欣赏、有的只是暗恋、有的只有一段分,就是这样不断追寻又失去,失去又追寻,直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幸福。 当然,幸福可以是单身,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夫妻,可以是亲子,可以是小爱或大爱,只要你觉得幸福就是幸福。 在一些特别失落、挫折的时候,不妨就想想过往幸福的时刻,虽然真的已经过去了,无法回来了,但那种感觉是可以重温的,是可以让人鼓起勇气的,我就是这么觉得。 兰兰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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