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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神厨赛是在京城比赛,时间又不急迫,她就一路吃吃喝喝,一一印证她在书中看到的一切。 像是桂林千万桂花精酿的三花美酒、杭州近郊香浓辣鲜的小林老姜、无锡肉酥味浓且远近皆知的肉骨头、安徽广德色黄味香的锅巴饭……只要是她在书上看过的各式名食佳肴,她只要经过,总会去尝上个了两口。 就这样,她入了山阳县的城门。 这一进城,胡蝶直奔城中最热闹的酒楼,反正像山阳这种比较大一点的县,要吃当地最道地的口味,就从当地最多人的客栈下手准没错。 循着路人的指示,她沿着城东的大街走到底端,一间偌大的客栈矗立在街旁,而川流不停的客人说明了它受欢迎的程度。 她抬头看一下匾额上偌大的“百味轩”三个大字。这一路上她在许多的大城镇中都看到这个名字,看来百味轩还真是成功的占有了极大的饮食市场。 这一路上的几家百味轩她都吃过,就当地特有的料理来说,它们的菜色可以说是相当的道地,也难怪百味轩不论是在何地,总是高朋满座。 “姑娘,你来用饭还是打尖的?”门口的店小二一看客人上门,忙不迭打招呼。 “用饭也打尖。”胡蝶看一下天色,今天是不可能再赶路了,当下便决定住了下来。 她领着愁眉苦脸的饕餮正要入门,这才发现店小二是一脸的为难。 “怎么了?”胡蝶停下脚步。 “我们这百味轩里是不许牲畜入内的。”店小二指着她身旁的大白猿。 “小二哥,这你放心,它乖得很,不会给你惹麻烦的。”胡蝶拍拍店小二的肩,由怀中拿了块小碎银塞入他的手中。 “姑娘,这不是银子问题,而是我们主事的非常讨厌牲畜,他不会允许这样的白猿入内的,请你原谅。”店小二还是一脸为难。 胡蝶微微皱起眉头,她是个调皮的姑娘,但倒不是不能讲理,店小二也是吃人一口饭,她也就不好再说些什么。 “算了,那我还是……等等!这算什么?”胡蝶原本要离去,却突然停下脚步,还噘起红唇,清丽的小脸也因为不平而皱成一团。 因为竟然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提着一只红嘴鹦哥打她面前进入百味轩,而店小二却没有拦下那个人。 她是可以忍受客栈不让牲畜进入的规定,毕竟人家是开店做生意,主人可以自订规矩,但她可不打算接受明显的不公平待遇。 既然她家的饕餮入不了客栈,那那只红嘴鹦哥为什么可以? “姑娘,你有所不知,他叫叶大福,城里的人都称他一声叶二爷,是城中数一数二的料理师傅的儿子,我们百味轩在这儿卖的就是他爹的名气,只要他高兴,就算包下整个百味轩不做生意,也没有人敢说一句话。”店小二连忙解释。 “不过是个厨师的儿子,看他的样子就像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败家子,有什么好神气的?”胡蝶冷哼一声,她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种没本事,只会靠关系耍老大的人了。 “姑娘,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一间酒楼食馆最重要的就是大厨,大厨的好坏决定了一间酒楼的兴衰,所以,在这儿大厨最大,就连主事的也得罪不起,这也只能说人家这胎投得好。”店小二叹了口气下评语。 “我管他是什么大厨的儿子,既然他能带鸟进去,我家的大白猿凭什么不能进去?你如果要赶我走,就得连那小子一起赶出门。”胡蝶才不管这么多,硬是走进去。她不会刻意刁难人家,可她也不是个能忍受不公平待遇的人。 “姑娘,请别这样!”店小二急急的追在胡蝶的身边。 “要我出去可以,但他的鸟也一样得出去!”胡蝶一派强硬的走到叶二爷的桌边,老实不客气的拍桌说。 鹦哥被胡蝶这一拍桌吓得连连惊叫几声;叶二爷一脸不悦的转头看看是哪一个不知死活的人,竟敢这样对他这个山阳县的叶二爷大小声。 不看不打紧,这一看,倒教他三魂七魄没多少还能定在原地。他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欠扁的七月半鸭仔,怎么也没有想到,站在他眼前的是个俏生生的美姑娘,当下心儿差点跳出胸膛。 “这是打哪儿来的美人儿,就连生气都美得教在下我如痴如醉,说说你有什么事,或许我能帮你解决?你放心,在这山阳县内,还没有我叶二爷办不成的事儿。”他那对贼眼珠就像是黏上胡蝶似的,只差口水没滴下来而已。 “我还没吃饭,你别用这恶心巴拉的话破坏本姑娘的食欲。”胡蝶嫌恶的瞪了”脸色胚样的叶二爷。 “二爷,是这样的,这姑娘看您提着鹦哥进来,也想把她那红眼白猿带进来,可您是知道林主事的,他要是知道这事儿一定会不高兴的。”店小二头疼的说。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姑娘看起来甜美可人,但性子实在教人不敢恭维。叶二爷听了店小二的话,暧昧的笑说:“姑娘,这就是二爷我的本事了,只要跟我一起用餐,别说带只小猴子,你就算高兴带成群的也没关系。” 他那不怀好意的语气和贼般的眼神,让听话的人明白他说的可不只是一起吃个饭这么单纯的事儿。 “你别讲笑话了,我就算是蹲在路边吃东西,也比对上你这张教人倒尽胃口的脸来得好。跟你?你再投胎个十辈子、再修个三百年,我还要考虑哩,”这胡蝶一向是个利嘴派的人,只是在食医谷中的人一向忍着她,让她没什么机会说狠话,可在这谷外,胡蝶可是百无禁己心,什么恶毒的话都说得出口。 “吱!”大白猿摇摇头,发出近似人类的笑声,对叶二爷投去同情的一眼。 它主人这话儿是毫不留情的拒绝,可要是再往深处想去,那真是恶毒到了极点,想想投胎十辈子才只有三百年,那岂不是世世早夭、代代短命? 还说人是万物之灵,怎么它这猴子的脑都比这些人灵光此下.饕餮好笑的扫了整个客栈一眼,看来除了它之外,还没有人能听出它主人的弦外之音,当然它没发现身后那桌正在用餐的男人脸上闪过一抹笑意。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叶二爷虽没听出胡蝶话中的恶意,但她直言的拒绝已够让他脸上无光。 想他叶二爷在整个山阳县中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多少的姑娘巴不得倒贴过来,可今天却让人拒绝,这要是传了开来,他是还要不要做人哪? 胡蝶双手抱胸,冷笑的扬起一边的嘴角,学足了十分她大哥冷眼看人的藐视样,那表情说有多不屑就有多不屑。 “本姑娘打从贵州的茅台酒到丹阳的封缸酒,什么天下的名酒都喝过,就是没听过、喝过什么罚酒。想来也不过是不上眼的次级品,这等东西就留给你这同等级的人慢慢享用好了,反正什么人配什么酒限!”她状似无聊的呵一口气。 她这话让叶二爷真的火了,打他一出世便是人人捧在手心的宝,何尝让人羞辱得这般彻底过?于是他一举手对着胡蝶就挥打过去—— 胡蝶没想到这痞子那么禁不得人家激,她骂人的瘾都还没有过足,他就动起手,真是无聊毙了。 她微微一侧,就闪过叶二爷的花拳绣腿,让他整个人摔到身后的桌子上,还把桌子给撞翻了,只见身着粗衣的男人以超乎寻常的定力,仍端坐在他的长板凳上,拿着碗吃饭。 看看叶二爷一身的狼狈,再瞧瞧那安然用餐的男人,整个饭堂一时间陷入一阵静默,而后不知道是谁先笑出声,接着便是一阵几乎可以掀掉屋顶的哄堂大笑。 客栈中没有笑的人除了那一脸老羞成怒的叶二爷外,就是那面不改色的男人了。只见他停下用餐的动作,向还跌在地上的叶二爷伸出手。 “不用你多事!”叶二爷一把打掉那男人的手,没好气的急急起身,没想到脚下一不小心勾着桌脚,一个踉跄,又是一个王八翻身。 这下又引来比方才更大的笑声。 粗衣男人好脾气的起身,一把将在地上疼得哀嚎的叶二爷拉起来,然后回身把倒了的桌椅一一扶正。 “你这个女人,我今天非好好教训你不可!”叶二爷把这一切的羞辱全算在胡蝶的身上,只见他举起拳头就对着胡蝶走去。 客栈中的人紧张的观望着,虽然胡蝶替他们这些长久被欺压的人出了一口气,但真让叶二爷生起气来,他们也不敢出声,只能在心中替她捏一把冷汗。 “这位兄弟,你就别和这位姑娘生气了,打女人不是大丈夫当为之事。”一直没开口的粗衣男人这时倒出了声。 “你是什么人,管得了我叶二爷的事儿?识相点的就给我站到一旁去,不然叶二爷我的拳头可是不长眼的。”说着,拳头也跟着挥出去。 正当大伙要为胡蝶惊叫出声,都还没有看清楚究竟发生什么事时,粗衣男人的手已扣上叶二爷的手腕。 “二爷,这儿是食馆,这般吵闹总是不妥的,您是有量之人,就别跟个小姑娘一般见识。”粗衣男人一派温和的说。 叶二爷看对方一脸清秀斯文样,横竖看来都像是个白面书生,可怪的是,被他扣住的手腕却怎么也动不了,若不是这男人有什么怪异的招数,便是他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 “当……当然!我……这个人一向不爱计较,不过是个女人。”叶二爷几乎是咬着牙把话给说出口。 可全客栈的人都不明白叶二爷和粗衣男人暗中较劲的事,只道是叶二爷怎么突然转性,纷纷不可置信的相互交换疑惑的眼神。 “在下就知道二爷是个明白人。”粗衣男人脸上仍是一派的谦和,说着便轻轻放开手。 “好样的就留下个名来。”叶二爷连忙把手缩回来,想发飙又不敢的瞅着他。 “我姓易,单名醒。”男人回答完后,就重新回到他的位子,吃了起来。 “易醒,好!我记住了。”叶二爷撂下这话后,像只夹着尾巴的狗一样跑了,在经过胡蝶身旁时,还不忘恶狠狠的瞪她一眼。 胡蝶存心想气死叶二爷,故意对他扮了一个鬼脸,然后一脸兴趣盎然的坐到易醒的对面。“谢谢你了。” 易醒放下手中的碗,起身留了块碎银在桌上,对着胡蝶说:“别谢我,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早一点离开这儿,等一下他一定会再带人回来的。” ??? 也许是“晓梦由来最易醒”,当叶二爷问他的名字时,这样的字眼一下子浮上他的心头,而他顿时由庄晓梦变成易醒。 有个化名也好,一入京城,就是百味轩的地盘,虽然庄晓梦这名字已消失好些年,但只要有一个人记起那三个字,对他来说都是一种麻烦。 看来他暂时就叫易醒好了。 易醒、易醒,这名字叫得真是好,如果可以的话,他但愿这些年发生的事全都只是一场梦境,等他梦醒时,就会回到原来的样子。 庄晓梦对自己这般的奢想自嘲的摇摇头,虽然他名为晓梦,但也用不着大白天就真的做起白日梦来吧? 身后吵闹的声响让他皱起眉头,他知道那姑娘带着她那少见的红眼白猿,打他一离开客栈就跟着他,就连他出了城,她也照跟不误。 他抬头一看渐渐转暗的天色,眉头也跟着微微蹙起,难道她不知道一个姑娘家在这时分出城是一件多危险的事吗? 不过,依他在客栈的观察,那姑娘就算明白这事的严重性,大概也不会去理会,毕竟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像她那样去杠上叶二爷那种人,更别说是一个姑娘家了。 是的!打从那姑娘一进客栈,他就发现她,毕竟没有一个人不会被那一团像是火焰一般的身影所吸引,而她连性子都像团火。 一想起那姑娘损人不带脏字的恶毒话,庄晓梦十成十确定那姑娘根本就是一个大麻烦,如果他够聪明的话,就应该选择忽略她,不然迟早惹麻烦上身。 他原打算不理会的吃自己的东西,可整个饭堂那么大,叶二爷那儿不撞,偏往他的桌子撞过来,搞得他还是得伸手拉叶二爷一把。 毕竟看人跌在自己面前而不伸手拉人一把,实非君子所为,不是吗? 拉也拉了,原本这一切应该就只是这样而已,如果他没有多事的暗中阻挠叶二爷,现在的他还是可以安心的在城内待上一夜,而不是为了省去叶二爷可能会带人回头找他的麻烦,让自己早点上路。 但总不能教他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大男人打一个姑娘吧! 多事!唉——他真是多事! “姑娘,你就别再跟了,这荒郊野地的,不适合姑娘家,趁现在天色尚早还来得及,快回城里去吧!”他知道自己很多事,他该当作没看到才是,可是这话还是出了口。 “喝!你总算说话了,你既然知道我跟着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害我这一路上闷得要死?” 胡蝶这一路上弄出的嘈杂声,大到可以惊动方圆几里内的动物,就只差没有敲锣打鼓昭告天下而已,她就不信前面的男人会不知道她的存在。她是故意的,她想看看这男人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受不了,停下来跟她说上一句话? 当然这一路上她除了不时和饕餮用力给他制造声响外,都在观察眼前这个叫易醒的男人。 他是个挺有耐心的人,这由他让她在他身后几乎走上两个时辰就是不跟她说上一句话便看得出来;他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不然他不会明明不想理人,可还是停下来劝她;他是个过于正经的人,不然像她这么一个大美人跟着他,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胡蝶下了结论——他是一个正经八百到了无聊的男人!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一向是胡蝶的处世原则,她就是不明白,人活着已经够辛苦的了,怎么老是还有人喜欢把自己弄得更累呢? 像他这种人合该是她最讨厌的,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一点也不讨厌他,反倒还觉得这男人有趣得紧。 “姑娘,你快回去吧!这郊外入了夜是很危险的。”庄晓梦再次提醒她。 “你明知道现在那痞子大概会翻了整座城来寻我,你要我如何回去?”胡蝶双手一摊,把问题给踢了回去。 “这……”庄晓梦没想到这一点,当下也想不出话来反驳。 “别这呀那的,现下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我跟着你,有个伴也比较安全一点,饕餮你说是不是?”胡蝶打定主意赖上他。 饕餮似乎也欣然赞同这主意似的猛点头,毕竟聪明如它,打从看了那男人在客栈的表现后,就知道这一路上有了这个男人跟着反倒是一件好事,至少它主人惹出来的麻烦事又多一个人可以分担。 “这不行……” 庄晓梦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胡蝶打断,“为什么不行?看你走的这方向应是要上京的没错吧?” “是的。”庄晓梦直觉的承认。 “那就没错了,我也刚好要到京城。”胡蝶说得理所当然,好像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可是……”庄晓梦连连摇头,他不是一个善于一言词的人,这一急,口中的话更是说不完整。 “别可是了,我们就这么说定了。”胡蝶根本不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 “真的使不得!”庄晓梦吓得冷汗直流。 “为什么?” “我们根本是陌生人。” 胡蝶笑笑。“这还不简单,我知道你叫易醒,而我姓胡,古月胡,单名蝶,你可以叫我小蝶或是蝶儿,至于我身旁的这位一脸苦瓜样的红眼白猿叫饕餮,就是传说中最爱吃美食的‘饕餮’那两个字,这样你还有问题吗?” “我们……我们孤男寡女……这样……这样相伴而行……”他结结巴巴了半天,还是说不出完整的一句话。 “谁说我们是孤男寡女了?这儿不是还有饕餮在吗?你这种说法很不尊重它哟!你可得向它道歉才是。” 胡蝶指了指她身旁抬头挺胸、一脸认真的看着他的红眼白猿;可笑的是,他竟然觉得白猿好像是认同她的话一般的点点头。 “是的!我道歉。”庄晓梦的道歉就这样莫名地脱口而出。 这一出口,他才发觉自己竟然向只白猿道歉?!瞧大白猿竟是一脸恩赐的点点头,算是勉强接受了他的道歉,这…… 天!谁来救救他?庄晓梦头疼的抚着额头,这根本是两回事,他明明说的是结伴而行的事,怎么说到最后变成他在道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相伴而行,对你一个姑娘家的名声会有很大的影响的!”他总算一口气把想说的话给说出口。 “谣言止于智者,我们自己行得正、坐得直,俯仰不愧于心,才不怕别人说些什么呢!除非你……”胡蝶故意把话说一半,可那眼神明明白白的补上了她没出口的话。 “不!我可没有一点非分之想!”庄晓梦连退几步,脸上霎时黑了一半。他虽不是至圣贤人,可礼教的观念总还是有的,虽然红衣姑娘生得是机灵可人,但是,他也不可能就此生出任何不该有的念头。 “这不就好了,那你还有什么问题吗?”胡蝶双手击掌,眯眼微笑道,一脸大势底定的模样。 庄晓梦无话可说,至此他终于明白,要和这鬼灵精怪的姑娘比唇枪舌剑,他这辈子大概是无望了。 麻烦,他早就知道她是一个麻烦! 月明星稀,暮春时节的晚风仍寒。 他们总算在日落时分找着一间破庙,有一片可以遮风蔽雨的屋瓦,不至于餐风露宿于野外。 庄晓梦对住破庙或野地并没有很大的坚持,这一路上,他仍在犹疑到底去不去京城,途中也不知道在野外待上几个夜晚,只是现在身旁多了一个姑娘,怎么也不能让个姑娘家就这样睡在外头吧! 看样子,这姑娘在只达京城前是决意跟着他了。 赶明儿入城,他还是雇辆马车上京好了,这一来省事,二来也省时。 打从自任彪的口中知道神厨帖后,他就为了上不上京城一事心烦不已,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平凡的烧陶师傅,料理界的风风雨雨早就不是他所能插手管的。 可为什么他的理智如此的告诉自己,他的脚步却停不下来? 他这趟回京城为的是什么?他不是早就打定主意把过往的一切全给放了、忘了?那他为何执意走这一趟路? 人不都说伤了心就会绝了情,为何他总学不会绝心绝情? 他独自一人避于乡居,求的是无心无情的生活,可他还是拒绝不了任彪的热心,让他进入他的生活,也打他那儿间接的知道了神厨帖的事。 早该忘了的,早该不理会的,可偏一知道,却又挂上心头。 就像那率性机灵的姑娘,他不该多事的,却偏偏放不下。无风无波的平静日子,为何对他来说这么的难? “喂,你不会打算这么一路都闷不吭声吧?”胡蝶笑意盈盈、凤眼流转,不客气的在他身旁坐了下来。 “姑娘,你不该坐得这么近的。”庄晓梦微皱眉头,不自在的拉开两人的距离。他并不是性好脂粉之人,虽然他接触的姑娘家不多,对女儿家的性子也知晓不多,但他明白,这直来直往的姑娘实属少见。 她的举止虽不似青楼女子的轻佻,可说她是好人家的女儿,她的行为也未免骇世。毕竟寻常姑娘会主动缠上一个陌生男人,和他结伴同行吗? “你是做什么营生的?”胡蝶一点也不在乎他的举止,仍是迳自再靠向他身旁,还拉起他的手,好奇的仔细打量起来。 庄晓梦心下一惊,连忙将手抽回来。没想到这一抽,却将来不及放手的胡蝶整个带进他的怀里,霎时,撞飞了他原本自持的神志。 “我……对不……” 这样的接触是非常不合礼教,但好笑的是,本该羞赧的姑娘一脸的笑意盈盈;反倒是大男人像是一脸被人轻薄一般,飞红了双颊。 “拜托,你又不是细皮嫩肉的唐僧,而我也不是等着吃你的蜘蛛精,瞧你脸红成什么似的。”胡蝶轻拍他的脸,贼笑飞上她的眼梢。 这男人,着实好玩。 “你别玩了,”庄晓梦将头偏开,眉间乌云尽拢。 胡蝶低下头,“你生气了?”那声音竟有几分哽咽,身子也微微抽搐着。 庄晓梦怎么也没想到,这活泼的姑娘会说哭就哭,眉宇间的乌云刹那间从惊慌转成自责,迅速的拢上他的心头。 “你可别哭!我不是故意凶你的。”他手足无措的呆立一旁,安慰不是,不安慰也不是,只得傻傻的看着大白猿。饕餮摇摇头,双手一摊,脸上写着它也没办法。 “你别哭,我承认是我不好,口气凶了些。”庄晓梦叹了一口气。 “你还没告诉我你是做什么的?”她的声音由捂着脸的手中透出,多少变得有些扭曲,但还是听得清楚。“是厨师吗?” “你怎么会这样问?”庄晓梦心中一惊,口气不觉又沉了下去。 “你干嘛这么凶来着?我只是听说最近好多厨师都往京城里去,顺口问问罢了!”胡蝶的声音很是委屈。 “对不起!我只是……”庄晓梦叹一口气,面对她,他怎么老是说错话?“我是个烧陶的师傅。” “烧陶?难怪你的手像是在火旁待上许久的人。”胡蝶明白的点点头上抹思虑掠过她的美眸。她抬头看一眼庄晓梦,一时间,忘了她在假哭。 “你……”庄晓梦又惊又疑的对上她明亮的双眸,眼中哪有一丝泪意?“你根本没哭?” 胡蝶吐吐丁香小舌,看来是瞒不下去了。她柳眉一挑,干脆撒赖的说:“难不成你希望我哭?” 这教庄晓梦承认不是、否认也不是,只得挫败的叹一口气,“为什么是我?” 天下之大,万民者众,为何她什么人不找,偏找上他? “因为我喜欢你呀!” 她的话让庄晓梦脸上又是乍红还白,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似的动也不动;可始作俑者话一说完,就像恶作剧的小孩般,迳自吹着口哨,不再理他。 一只手突然轻轻拍上他的肩,似是在安慰他。 他猛一回头,对上的是双火眼灵目,安抚他的竟是那只大白猿! 这姑娘怪,就连她的白猿都不寻常,他到底是遇上了什么人? 还有,那一如多年前记忆中的话…… 她会是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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