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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
第三章


  坐在英式长方餐桌上,戴白高帽的厨子送上一盘香味四溢的早餐,用满怀期待的眼神看着程劲雨。
  拿起刀叉品尝了一口,程劲雨称许道:“今天的荷包蛋煎得不错,果汁的味道也很对。”
  ”真的?”厨子喜上眉梢,不禁有丝得意。四天来他已经摸熟了小姐喜欢吃一面蛋黄朝上、半生不熟的煎蛋,早上她习惯要喝一杯用二分之一个苦瓜,以及二十西西的蜂蜜,以调酒棒调均而成的果汁,大概是可以养颜美容吧。不过在他眼里看来,小姐实在不需要怎么去养颜美容,她皮肤光滑、天生丽质,就算不施脂粉也艳光照人,保养是多此一举。
  “培根如果再多加一点点胡椒盐,味道会更好。”程劲雨尝了一口培根后说。
  “是的,明天我会改进。”厨子喜孜孜地退下了。
  斜斜坐在一旁,冷眼旁观地瞟着这一切的钟潜灌下一大口浓浓的黑咖啡。算了,他懒得再理会这种不公平待遇,反正他也弄不懂这些下人,怎么老是这么甘之如饴地让程劲雨摆布,既然他们愿意,那就随他们高兴吧。
  哈哈,失忆人再嚣张也没有多久了,今天他就要带她去看医生,结果出来之后,他自然可以光明正大地把她逐出家门,想到这里他就高兴,不禁微微笑了起来。
  “你在笑什么?”程劲雨奇怪地看了他~眼。这个人平常是不笑的,他老是怒火冲天,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气可生。
  钟潜挑挑眉,“我笑不行?”怪了,管到他头上来了,她是钟家的女主人呀?咦,不对。女主人,那不就是他老婆?钟潜,别诅咒自己了。
  “你经常这样喝咖啡?”她盯着他。
  他示威似的又灌了一口,“有什么不对吗?”她总不会连这个也要管吧。
  她淡淡地说:“咖啡里含有咖啡因,你应该知道咖啡因不是好东西。”
  “嗯哼。”钟潜哼着,在心里头加上一句——就跟你一样,你也不是好东西,待久了很麻烦的。
  结束这顿话不投机的早餐之后,钟潜立即表示要陪她去医院做检查。
  “不必担心医药费,我会全权负责。”他很大方又很热心地说。心想,只要能摆脱这个麻烦,花再多医药费都无所谓,不然他怕哪一天他回家时,仆佣都不认他了,家已被失忆人给鸠占雀巢喽。
  “医院?”她想了想,“也好。”或许现在医学发达,可以为她找寻失忆的原因,或许有药物可以治疗。而且她也看得出来钟潜并不欢迎她,他是个小器的男人,这点无庸置疑,在他那群佣仆的眼中,他更是个不好亲近又坏脾气的主人。
  坐上钟潜的漂亮房车,他们直驱医院。
  这是亚历桑那州境内最大的私人医院,拥有一流的仪器设备和一流的医护人员。最重要的是,钟潜自认跟这里的人熟得很,程劲雨若想与医护人员联手瞒骗他病情的话,是绝无可能的事。
  事实上,他想的也太多了。当然,这点他照例不会承认。
  钟潜安排了副院长给程劲雨做检查,副院长——Dr·庄是这家医院院长的儿子,年轻有为,同时也是褚全真研究所的同学。
  诸全真,十万烈焰的“昼夜”。全球医界的佼佼者,手术从未失败过。可惜他不喜欢见人,经常神龙见尾不见首。听说目前他正待在爱琴海附近的某个优闲小岛上,一年半载之内不会出现了。
  “庄,告诉我,她只是在装模作样对不对?”副院长室内,钟潜满怀希望地问,程劲雨则还留在诊察室中。
  Dr·庄翻了翻检查报告,摇摇头,“不,她是真的失忆了。”
  “该死!”他想都没想,低咒立即冲口而出。
  “这种病例很少见,她是药物引起的失化症。”Dr·庄继续说:“不过这种失忆顶多只能维持三个月,换句话说,三个月后她自然会恢复记忆。”
  钟潜挑挑眉,“那么,下药的人不是想让她永远失忆喽?”还好那个人有良心,否则他岂不是要被她给赖一辈子?
  “或许。”Dr·住笑了笑,“不过也可能是下药的人拿捏不准药物的分量,以致她只会失忆三个月。”
  “这种什么见鬼的失忆,不会让她失去生活的本能?事关地往后三个月生活的幸福,不问清楚不行。
  “当然!”Dr·庄回答得很肯定,“她仍旧会依循她从前生活的旧习惯,只不过想不起来有关她自己的回忆罢了。”
  “不会有攻击行为?”
  Dr·庄似笑非笑地道:“潜,你想太多了。”
  因褚全真的关系,认识钟潜都几年了,他从没看过钟潜和哪个女人一道出现过,这回倒很新鲜。
  “有没有药可以让她立即恢复记忆?”钟潜沉吟道。既然找得出病因,就一定有办法可医,至少他是这么认为。
  “有。”Dr·庄在程劲雨的病历上写下一串专业术语,“只要找到全真,程小姐就能立即恢复记忆。”
  钟潜一听,遂挑挑眉,“算了,还是别打扰他了,听说那家伙正沉醉在爱河中,我带来的这个失亿人不知感恩图报,没必要为了她让全真不爽,你也知道那家伙的个性,爱情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其实他说得还不够正确,应该说是陆茉优对褚全真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才对,但这也没什么差了啦!熟知褚全真的人都晓得,在“昼夜”的清海里,爱情两字就等于茉优两字,两者画上等号,难舍难分哟。
  Dr·庄了解地一笑,陆茉代在他们医学院里可是人尽皆知的人物,他惬意地用笔尖点点病历表问:“那么你打算…··”
  “收留她喽。”钟潜大方地说:“反正我钟潜不差她那张嘴,况且只有短短三个月,出不了什么大乱子的。”奇怪,怎么说这话时,他心里猛跳,一阵一阵不好的预感隐隐传来,好像真会出什么乱子似的。
  “既然如此,潜,对她多包容点,失忆的人是很脆弱,也很没有安全感的。”Dr·庄由衷地说。
  他看得出来钟潜与这个女孩似乎有点水火不容,但站在医生的立场,他还是必须奉劝钟潜。
  “脆弱?”他重哼一声,“看不出来。”他反倒觉得她在他家里如鱼得水,简直当自己是主人。
  “一个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基本上就像踩在云端似的,不知道何时会摔下来,你看不出来她脆弱,或许是她原本个性使然,有很多失忆的人都在半夜哭泣,因为他们不知该何去何从。”
  “是这样吗?”他很怀疑。
  好吧,就当作积点德,对她好一点也无妨,不过话说回来,他对她还不够好吗?这“好”的定义实在很模糊呀。
  在医院待了一早上,一回家钟潜就忙不迭地喊热,管家毕恭毕敬地送上一杯主人最喜欢的矿泉水,缓缓报告道:“钟先生,丁先生来了。”
  钟潜眉挑一挑,“丁先生?”世上他认识姓丁的人只有一个,莫非……
  “潜!”浑厚嗓音传来,一名身穿罂粟红毛料西装的高大男子从沙发里站了起来,他朗朗的笑容豪迈不羁,眼光有种灼灼逼人的威力,浓密的毛发,微微有些落腮胡的感觉,光是看他的体型,就可以判断他的肌肉很结实。
  “妈的,维岩!真的是你。”钟潜乱吼乱叫。
  “是我。”丁维岩笑了笑,他知道钟潜习惯用粗话来表达他的开心与不开心。“别来无恙?”
  跟在钟潜身后进门的程劲雨打住脚步,她看着这名令钟潜欣喜的陌生男子,一边欣赏他的穿着——剪裁合身的罂粟红西装,里头一件骆驼黄翻领薄毛衣,不打折的长裤熨得笔挺,搭配一双深咖啡色小牛皮鞋,既有绅士的优雅,又不失落拓滞洒之气,伟岸英挺。这个人比钟潜会穿衣服多了。
  “死不了。”钟潜拥着他伙伴坐下,“倒是你怎么舍得飞来这里?”
  “这位小姐是——”丁维岩友善地看着程劲雨,冷落人向来不是他的习惯。
  丁维岩,十方烈焰的“磁场”。二十八岁的他排行第二,长久以来一直居住在德国的柏林,他所有拥有的厂房之大,是全球工业之首。
  “她不重要”钟潜撇撇唇,连介绍的意愿都没有,“还是谈谈你吧,你的股票去年又是独占鳖头……”他心想,开玩笑,仆佣已经被程劲雨收买了人心,不能连他十万烈焰的兄弟也让她给抢去。
  “丁维岩。”虽然钟潜要他别理她,他仍站起来客气地对程劲雨伸出手。
  “程劲雨。”她有丝迷惆地看着丁维岩,这种亦父亦兄的感觉好熟悉,似乎在她生命中也有一个这样的人。但,是谁呢?她一点都想不起来。
  “喂,维岩,你保证不把看见这女人的事给传播出去。”钟潜未雨绸缎地警告着,他可不想被来自四面八方的拷问给疲劳轰炸。
  丁维岩坐下,拿出一只雪茄来,“我又不是雅浦。”
  十方烈焰中最喜欢和大伙交流消息的就是“虹霓”——方雅浦,不管有什么资料到他手上,准会弄得人尽皆知,而且“虹霓”一定第一个禀告给他们远在埃及的义父知晓。
  雪茄——程劲雨鳖起眉心。
  “有什么不对吗?劲雨。”了维岩敏锐地察觉到她异样的神情。
  她摇摇头,说不上来有什么不对。
  钟潜挑挑眉,“你别理她,她失忆了,现在是一问三不知,你跟她聊天也是白搭。”
  丁维岩点点头,没再多追究理由,径自点上雪茄,与钟潜攀谈起来。
  短短问谈间,程劲雨对丁维岩的好感又加重了一分。一个成熟的人不会随便挖人疮疤,也不会随便交浅言深,丁维岩显然就是这种懂得拿捏分寸、进退得宜的人。
  “什么?你要住饭店?”钟潜道。这个“磁场”太不够意思了,难得来凤凰城一趟,他居然说要住饭店。
  丁维岩不慌不忙地说:“别误会,我不是不想住这里,住饭店是因为洽公方便,公事结束之后,我就搬来你这里,到时你想赶我都赶不走。”
  “这还差不多。”钟潜嗯哼道。
  程劲雨发现钟潜火爆虽火爆,但对事业却一点都不马虎,他每天早上准时七点出门,在办公室一待十几个小时,不到天黑不进门。因此白天在钟宅的时间几乎都是她自己一个人,两人不见面就不会有摩擦,这样反倒好。
  “小姐,你的布丁蛋糕。”厨子端出刚烤好的点心极品。他也不退下,就站在椅背后等着听程劲雨的评价。
  大厨已经视为程劲雨打理三餐为无上的乐趣了,就像在自我挑战一样,每一餐他都想烹调得比前一餐更好。这种乐趣在他们的主人钟潜身上是完全找不到的,因为他们主人对吃根本不挑食,所以他们当厨子的自然也就没有任何成就感可言。
  “甜度很适中,这道点心做得很好。”程劲雨称许点头。
  用完甜点,又是一个下午的百无聊赖。从钟潜口中,她得知自己只会失亿三个月,时间不算长,她想她可以用耐心度过这段日子。她究竟是谁?这尚是个谜。
  在大大的钟宅里闲逛着,每一个仆人都安静地在做自己的事。据说这是钟潜规定的,他不喜欢热闹,对热闹过敏,因此这么大的豪邸才会一直以来都死气沉沉。
  钟潜真是个怪人,但这怪人却收留了她。虽然他的态度不算好,但对于他,她有由衷的感激,现代的人都怕惹麻烦,而他还愿意让她住进他家来,这证明他的心肠还是很好的,只不过嘴巴刻薄了点罢了。
  她推开一间偌大房间的门,钟宅的房间都没有上锁,不知道是不想去预防内贼、外贼,还是钟潜根本不在乎宅子里的东西被偷。总之,她可以在每一处自由进出,没有人会阻止。
  这显然是间书房,大概属于钟潜私人的吧,厚实的原木书架上有许多大本的航空书籍,更有许多涉及航空法的相关法令规定,全都整理得一目了然。程劲雨笑了笑,看不出来这么粗鲁的男人也有如此细心的一面,不过倒看得出来他相当用功呵,成就果非一蹴即成的。
  她刻览着各式各样的书籍。接着,她在那张豪华无比的桃花心木书桌上发现一个相框,她随手拿起相框来。
  相框的照片里一共有四个人,一名英挺浓眉的年轻男人,一个秀气斯文的年轻女人,还有两个咧着嘴笑的小男孩,两个男孩的眉眼都非常神似,一样的浓眉,也一样的神似身旁的年轻男人。相片的左下角有明显燃烧过的痕迹,照片本身也不太清楚,年代似乎已经很久远了,里头的人穿着也都很古老保守。背景是一大片葱绿山林,他们的表情却都笑得好开心。
  程劲雨心想,钟潜也有一样的浓眉,这些人是……
  蓦地,推门声惊动了她。她抬眼,接触到钟潜冒火的眼光。
  “你干么?当这里是观光区呀。”他气急败坏地走近她,没好气地夺回她手中的相框。这女人有没有礼貌?居然擅闯他的禁地。
  ”那是你的家人?”他紧张的神情让她看出端倪。
  “要你管!”他为什么要告诉她,她只不过是个失亿人,三个月后他们就毫不相干,她无法介人他的生命,也无法了解他曾有的伤痛。
  是的,伤痛。这张照片是他最珍贵的宝贝。二十年前,在大火燃烧的那一夜,什么都灰烧殆尽,父母与双胞胎弟弟均亡,他死命地抢救出这张照片,那年,他只有六岁。他瘦小的身影跪在山林里,哭哑了声音也无法唤回他挚爱的家人,这是他仅有的纪念。
  程劲雨看着他,“对不起,我无意侵犯你的隐私。”这张照片似乎对钟潜很重要。
  “你已经侵犯了。”他不快的瞪着她。
  “嗯咳!”咳嗽声传来,一脸笑意的楚克乍然出现在书房门口,“潜,又在气什么?我大老远就听到你在跳脚的声音了。”
  精致的玻璃花房里,藤椅中,钟潜板着脸孔在喝茶,他还在生气,并没有因为楚克的来到而给程劲雨面子原谅她。
  楚克,十万烈焰的“真火”。他是南美洲的军火大王,生性喜欢游戏人间。现定居南美,但在美国境内各大城市均有他的豪华居所。
  “潜,她不是有心的。”楚克知道来龙去脉后,为钟潜的小题大作感到啼笑皆非。
  看来“日焰”此生离婚姻是遥遥无期的了,这样的一个美人儿住在他家里,他都可以无动于衷,甚至动不动就对人家大发脾气。试问,世上还有什么女人可以令他动心的了?
  楚克不由得打量着钟潜口中的失忆人看。她是个相当美丽的女孩,轮廓清晰而美好,眉毛黑而修长,黑白分明的眼睛,睫毛向上微翘,光滑洁皙的肌肤。唯一不协调的是她眉眼间的刚毅之色,以及缺少笑意的表情。
  “聊她干么?”钟潜要笑不笑地讽刺道,“你要说什么就说,不必顾忌她,反正她都已经失忆了,把她当成透明人即可。”
  程劲雨没有反驳钟潜的刻薄,她静静地喝着花茶,聆听他们两人谈话,偶尔抬头望望玻璃窗外的蓝天白云。
  “知不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下一个目标是谁?”楚克正色地问。
  他们的义父葛罗紊傅立拥有一份权机密的资料,这份资料可以创造出足以控制全球的强悍武器,是美国政府及俄罗斯政府都急欲取得的。另外,美方也相当不满十方烈焰在全球辉煌的成就,他们认为经济命脉操控在东方人手中太危险了,因此除掉十万烈焰也是当务之急。
  “大概是永那个小子吧,谁让他跟义父住在一起,不过别担心,永向来机警,不会有事的。”钟潜回答。
  代号“日珥”的辜永奇,目前与葛罗素博士及他们的义妹康奏儿定居在埃及首都开罗。
  楚克笑了笑,“不对,是你。”
  “我?”钟潜挑起眉,“我哪一点值得他们青睐了?”
  楚克姿态闲适地点了根烟,笑道:“老美认为你的飞机大嚣张,老是肆无忌惮的在他们白种人的天空飞来窜去,所以决定给你一点教训。”
  “笑话,他们自己的飞机不争气,怎能怪到我头上月美国人也真奇怪,自恃人种第一、科技第一。既然如此,又何必惧怕他这个小小的东方人?”
  楚克扬起嘴角,“潜,你要知道,无能的人总是喜欢迁怒。”
  钟潜也笑了,“这点我不否认。”哈,能这样大摇大摇的骂白种人真是太愉快了,人生难得几回骂,得骂且骂。
  “还有一件新鲜事。”楚克眯起眼睛,“俄罗斯政府想比美国政府早一步得到义父的资料,近半年来大肆结合亚洲黑帮的力量,要来对付十万烈焰。”
  “哦?”钟潜挪榆道,“亚洲有哪个帮派这么自找死路?”
  “黑子”——卫无顾在澳门呼风唤雨、位高权重,亚洲一带的黑帮莫不敬他为首,绝没有人敢在天子脚下玩花样。
  “香港的‘程帮’。”楚克轻吐出几个字。
  蓦地,程劲雨茶杯一斜,差点泼洒出热茶来。“程帮”——为什么她对这两个字特别敏感?
  “‘程帮’?”钟潜皱起眉宇,“‘程帮’向来以义理治帮,帮风一直很好,怎么会去和俄国人合作?”
  “不得而知。”楚克也在沉吟。
  以义理治帮的程帮……程劲雨在脑海里回荡着钟潜的话。此刻,好像有个飘忽的影子掠过她心头,但又完全捉不到头绪,“程帮”对她来说有什么意义吗?她的头愈来愈疼了。
  在凤凰城“日焰机场”附设的过境旅馆餐厅中,钟潜设席请客,出席者为丁维岩、楚克,以及自己要求跟来的程劲雨。
  程劲雨知道她当他的跟班今钟潜不悦,但昨天在玻璃花房中,乍听楚克提到“程帮”之名时,那种奇异的感觉她无法解释,她想进一步了解他们口中的这个帮派,而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跟着他们。
  从不悦到妥协,钟潜也无所谓地让她跟来了啦,他的想法比较阿Q,认为就算她听到他们在讲什么也没关系,反正三个月后她就会恢复记忆,到时自然也会忘了这段记忆。再说,失忆人连她自己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有害呢?
  “最近道上风波不断,先是泰国私烟大王离奇死于三温暖,后有‘程帮’帮主死于血管爆发,两人都是道上深具名望的人物,意外变故已经引起外界诸多揣测。”楚克道。
  一直举止优雅。默默吃饭的程劲雨忽地一震,碗碰撞到盘子,发出声响。
  钟潜扫她一眼,“你安静点好不好?吃个饭也会呛到。”
  “抱歉。”她禁不住微微颤抖着。是冷气太强了吗?她怎么觉得好冷。
  “克,你所说的‘程帮’,是香港第一黑帮?”丁维岩虽少涉足黑道中事,但许多事仍略有耳闻。
  “嗯。”楚克习惯性地燃起一根烟,“‘程帮’帮主程昆泉亡故不到两个星期,但目前已传出‘程帮’要与俄罗斯政府合作的消息,委实令人匪夷所思。”
  程昆泉……程劲雨揉着太阳穴,不明确的影子又闪过了,她想弄清楚,却是力不从心。
  “没关系,就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钟潜冷哼道。
  “潜,你要当心,‘程帮’不是省油的灯。”楚克提醒他,“更何况这次美国联邦调查局针对你,俄罗斯政府想一别苗头,也一定会将目标镇定在你身上。”
  “克的话很有道理。”丁维岩也赞同。
  “难道十方烈焰是让人好玩的吗?”钟潜眯紧他犀利的双眸,语音宏亮地道,“不如我先去香港探探‘程帮’,给他们重重一击,让俄国人知道他们的合作对象有多螫脚。”
  “这倒有趣。”楚克知道钟潜对冒险有极高的兴趣,上回“黑子”直捣美国五角大厦的事也是钟潜提议的。
  “我也正好要转往香港谈生意,不如我们香港再见。”了维岩说。
  钟潜望向楚克,“你也去吗?”
  楚克微微一笑,“反正我也好久没到东方之珠了,挺想念那里软稠的广东粥和避风塘的海鲜。”
  “好,一言为定!”钟潜兴致高昂,转念又道:“千万不要告诉雅浦那个小子,否则他肯定要跟。”
  “他恐怕没有时间吧。”楚克笑得很暧昧,“男爵”袁熙上就像牛皮糖一样的载着方雅浦,两人恩爱的连片刻都不愿分离。
  “那最好。”钟潜轻哼道,“你们知道他那个人,一向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只会凑热闹。”但久不见方雅浦却又会满想他的,当然,这种想法钟潜才不会透露给别人知道哩。
  程劲雨未插一言,静静地拿起茶杯喝茶。香港,这个地名像是与她有极深厚的感情,如果她能到香港去,或许失忆的迷团就能解开。
  她眼角余光瞄向钟潜,几天来均现她为大麻烦的钟潜是不会愿意带她去香港的,然而在世界上除了他,她已无人可以信赖。是的,即使尊严扫地,她也要求他带她去,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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